四川宜宾市江安县分中心“五个强化”扎实做好政采质疑工作
- 发布日期: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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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江安县分中心抓住“五个强化”扎实做好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工作。2022年,共受理 6件质疑,均按时作出规范答复。
01强化准入门槛合理
一是落实市场准入规定,充分保障公平竞争。严把采购文件编制及审核关,切实落实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不得以地域、规模、经营范围等条件设置门槛和限制或进行指定性、倾向性采购,明确禁设条款,降低准入门槛,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增强了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极积性、主动性。二是在采购文件制作中尽可能精简证明材料,对可以通过互联网或相关系统查询的信息,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材料或证明。对确实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超过项目实际需要,切实降低市场主体隐形负担。
02强化公平竞争审查
一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合理设置供应商资格性条件。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应与采购项目相匹配,不得设置与政府采购项目没有直接联系的资格条件;除采购项目所涉行业有明确的强制性规定外,不得以制造厂家的条件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二是合理设置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因素确定,不将供应商规模条件及除进口产品以外的厂家授权、承诺、证明等作为资格条件或实质性要求。发现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或评审因素存在不合理条件或者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书面建议其改正。
03强化评审质量水平
一是严格专家的抽取,坚持随机抽取原则和评标专家回避原则,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认真核对专家身份并予以登记,统一保管专家的通讯工具等随身物品;强化门禁系统值守,严防评标过程中专家与外界联系。二是严格评标程序,按规定和要求,排除一切有可能对评标专家产生干扰和影响的因素,确保专家能独立、公正评审。严格评审项目复核,每个项目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委员会拟出具评审报告前,组织2名以上工作人员在项目监督人员的现场监督之下,依据有关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
04强化现场监督管理
一是全面实行委托采购协议制度。凡进入县采购中心采购的项目,要求采购单位与县采购中心签订政府采购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采购单位主动提供应回避人员名单,至少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到现场参加监督评标工作,确保政府采购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更加阳光透明。二是严把开标评标过程关,强化节点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通过音、视频摄录,全程监督开评标过程。严格评标区域封闭式管理制度和评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制度。
05强化质疑答复工作
一是在委托协议里明确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职责,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的询问、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二是强化沟通解释,严把质疑处理关。印发《江安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处理工作规程》,抓好自身业务知识学习,引导供应商了解政府采购程序规则,增强政府采购各参与方法律意识。通过与质疑人进行沟通,耐心解释答复,尽可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对已经出现的质疑或询问,通过了解实际情况,要求被质疑供应商澄清或评审小组澄清,坚持慎重答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现场解释、沟通交流,并按时作出规范答复,做到以理服人,切实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