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279号提案(关于有效应对职业打假人恶意索赔、恶意举报行为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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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153849/2024-16002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市场监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成文日期: | 2024-03-2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任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应对职业打假人恶意索赔、恶意举报行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职业打假人”的界定问题
近年来,部分领域恶意投诉举报数量居高不下,严重困扰市场主体,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职业打假人滥用投诉举报、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等权利,挤占有限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甚至将之作为敲诈勒索市场主体的手段。全国各地都在不断探索应对恶意投诉举报的路径。从立法的角度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关于“消费者”的界定属于立法解释,需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立法解释。为合理区分恶意投诉举报与正常投诉举报,充分界定职业打假人与正常消费者之间的区别,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依法处置恶意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的通知》(济市监字〔2024〕7号),于2024年3月5日起施行。从投诉举报人职业身份、投诉举报目的、投诉举报手段、投诉举报组织方式、投诉举报理由、投诉举报数量综合考虑,合理界定恶意投诉举报行为。
二、我县市场监管部门规范应对职业打假行为工作开展情况
一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职业打假人规范应对工作。2023年,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职业打假专题研讨会,交流探讨规范应对职业打假行为的举措和办法。今年将继续加大对规范应对职业打假行为的研究力度,将“依法规范职业举报行为”列为全县市场监管年度重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并推进,积极探索科学应对职业举报行为的有效举措。
(一)开展规范应对职业举报行为工作
我局依据《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依法处置恶意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的通知》(济市监字〔2024〕7号)文件精神,从程序上规范职业举报处置工作。对职业投诉举报行为甄别和处置进行规范,统一规范“不予受理回复和不予立案告知书”,在全县所有市场监管所试行;就职业举报行政执法及司法审判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专题磋商,积极寻求应对职业举报的司法方案。
(二)建立重点投诉举报信息库
市局7号文件第七条明确提出,各县市区按照市局统一下发的“投诉举报异常名录”格式。每月底上报市局。我局迅速组织内部相关科室所开展研究分析,重点汇集同一人发起多次投诉举报相关信息,包括投诉举报人姓名、电话、投诉举报日期、内容、受理单位、处置结果等,按时上报,同时将异常名录通报我县司法行政部门、信访部门、纪检检查部门。人民法院等,力争实现投诉举报异常名录信息以及相关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工作信息的共享与互通。
(三)开展规范职业举报行为调查研究
为更好探索出科学可行的应对职业举报行为有效举措,我局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中央、省、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求,先后深入嘉祥街道市场监管所、卧龙山市场监管所、万张市场监管所实地开展调查研究,通过与各所所长及多次遭受职业举报的企业代表座谈交流,掌握第一手资料,面对面答疑解惑,提出开展职业举报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联系司法机关加大行政诉讼普法力度、设置临期食品专柜等合理建议,推动形成行政、司法、企业共同规制职业举报的强大合力。
三、我县市场监管部门规范应对职业打假行为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在前期开展系列工作的基础上再添举措、再加力度,持续探索并大力推广规范应对职业打假行为有效举措,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力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全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扎实推进规范应对职业举报行为工作
认真学习市局7号文件精神,指导各基层所认真梳理职业举报相关信息,研究分析职业举报多发频发原因,积极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在实践中总结提炼规范应对职业举报有效举措,并通过现场观摩、召开交流会等形式,在全县推广应用相关经验和做法,推动形成规范应对职业举报行为的具体方案。
(二)探索建立职业举报人异常名录库
认真梳理、提炼职业举报行为特征,指导执法人员对重点投诉举报信息库中投诉举报人进行甄别,将符合条件的投诉举报人逐级申报纳入职业举报人异常名录库,按时上报市局,同时通报全局,并实行动态管理。基层执法人员在收到疑似职业举报后,一经查询该投诉举报人已纳入职业举报人异常名录库,依法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三)不定期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
不定期梳理、汇总职业举报反映出的市场违法违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举一反三工作,及时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补齐监管执法风险和漏洞,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在严格履行监管执法职责的同时实现对职业举报行为的规避。在执法过程中,对首次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标签瑕疵等违法行为,大力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更多采取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约谈通报等柔性方式,为市场主体留足发展空间,助推市场主体健康持续发展。
(四)主动加强市场主体经营指导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服务发展职能,深入市场主体开展调查研究,重点了解市场主体遭受职业举报情况、原因及处理结果,从设置临期食品专柜(区)、加强商品标签管理、规范广告宣传行为等方面,指导市场主体落实落细主体责任,主动消除遭受职业举报的风险和隐患,守法合规经营,不断做大做强。
(五)推动建立行刑联动应对机制
主动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与联系,从司法层面寻求法律指导和业务支持。会同司法、法院等部门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维度,对职业举报行为进行梳理分析,不定期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帮助市场主体在遭受职业举报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积极有效应对,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对在处置职业举报过程中发现的敲诈勒索线索,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不断加大对非法牟利的刑事打击。
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