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广开门路,多措并举,让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理念深入人心
- 发布日期: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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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以及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严重污染大气环境质量,不仅如此,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行人受到惊吓,而且燃放产生的各种粉尘还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夏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者刘佳涵正向群众讲解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倡议书。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夏津县在县域内广泛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宣讲志愿服务系列活动。
“我们通过组织志愿者走家入户、上街进巷、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景区的方式向群众发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露天焚烧秸秆告知书》,特别是对商铺和企业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与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旨在让更多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共同创造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夏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主任董岩介绍。
夏津县文化文艺志愿服务队志愿者王家强通过创作“禁放,我践行”快板书的形式,依托夏津县“一年一村一场戏”文化惠民演出活动,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深入人心。
据了解,截至日前,夏津县多措并举,累计制作禁燃禁放宣传条幅30余条,展板6个,发放宣传单页约600余张,策划出动2辆寓教于乐、声情并茂的宣传大篷车,在禁燃区内不间断走街串巷,无缝隙、全覆盖宣传禁燃禁放政策,确保“禁燃禁放”理念家喻户晓。依托网格微信群发送禁燃禁放信息到达居民微信端30个,调动联系辖区共建单位,实现24小时LED屏滚动播放宣传内容,营造了良好禁燃禁放宣传氛围。
“我将用实际行动来传递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教育者。”夏津县银城街道居民刘雨彤坚定地说。
“下一步,夏津县将充分利用宣传海报、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做好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共同营造更加文明、安全、宜居的环境。”夏津县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杨春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