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院:以司法“硬保障”优化营商“软环境”

为总结、宣传厦门两级法院“规范公司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审判工作,推广厦门两级法院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经验和成果,3月21日,厦门中院召开“规范公司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企联代表、益企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代表、各级媒体记者出席活动。

会上,厦门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志远通报了厦门两级法院2021年以来“规范公司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司法审判的工作情况,总结了此类案件纠纷治理的做法和成效。

一、树立正确理念引领司法实践

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纠纷实质性化解理念、均衡保护理念,面临涉公司债务责任主体延伸案件纠纷多发态势,既关注个案的处理,又深入调研类案纠纷形成的法律、社会等方面的原因,推动解决类案普遍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债权人、公司、股东等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合理诉求与合法权益,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形成长期稳定发展预期。

二、统一裁判尺度树立司法公信

针对现行法律法规在规范公司内部治理等某些方面存在的不足,厦门两级法院通过健全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发改案件评析、示范案例裁判等机制,充分挖掘院庭长裁判文书阅核制度在统一裁判尺度方面的作用,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指导工作,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裁判统一形成机制,为当事人及各市场主体解决纠纷提供可预期的裁判指引,切实减少案件数量。

三、强化诉流治理实现多元解纷

以“两个一站式”为龙头,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完善诉流治理意识和工作机制。与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联等单位建立诉非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并切实落实法院、政府主管部门、行业自治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多方共同参与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专业调解作用,切实提升了多元纠纷化解的实效性。

四、强化司法引导助推合规经营

全面落实《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企业合规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开展司法“助企”“益企”服务,走访调研辖区各类企业,为企业开展合规讲座,向企业发送司法建议、风险警示,先后发布《公司纠纷审判白皮书》《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通过上好企业合规的“公开课”“法治课”等方式,充分调动各市场主体参与合规经营的积极性,助力企业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针对即将实施的新《公司法》

李副院长指出,厦门两级法院将主动提升政治站位,积极作为,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新《公司法》,从每个案件、每类案件出发,持续关注并深入调研案件所反映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各项司法“助企”“益企”服务工作机制,创新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和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为营造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现代化司法服务。

随后,厦门中院民二庭发布了八则厦门法院涉公司债务责任主体延伸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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