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屯镇文物保护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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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7186/2024-00612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金屯镇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4-02-06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嘉祥县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和《嘉祥县2024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等要求,全镇各文物保护单位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特此公告
金屯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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