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监督+再监督” 政府采购阳光运行双保险
- 发布日期: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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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财政局强化政府采购监管职能,纪检监察部门同步对主管部门的监督进行再监督,旨在扎紧权力运行篱笆。这是近年来宜昌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务实之举。
记者获悉,今年来宜昌市财政局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聚焦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框架协议采购等关键领域,全面查找制度漏洞和体制机制障碍,开展系统施治。再由宜昌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围绕监督的再监督,聚焦事中、事后等关键环节,织紧织密监督网络,查摆整治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职行为的监督,确保做到监督不缺位、不越位。
今年来,宜昌市率先实施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将集中采购目录中服务类项目纳入框架协议范围。与此同时,宜昌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行为开展跟踪监督。
“宜昌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主要通过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现场核查,开展询问、查阅资料、调取监控等方式,对采购过程进行复核,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规范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宜昌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如此监督与再监督同步推进的务实之举是宜昌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公平度的有益探索。同时,宜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联合组织网上商城入驻供应商培训,宣传诚信履约要求,警示合同违约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并组织召开政府采购供应商座谈会,邀请农业、工业、服务业企业代表参会,听取企业反馈,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主动邀请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参会,通过纪委的有效监督助力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运行。
“宜昌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不仅就事论事进行监督,还督促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开展系统施治,建立长效机制。”据宜昌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本轮系统治理工作中,该局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印发了《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诚信履约管理办法》(宜市财采发〔2023〕1号),针对网上商城供应商11类行为出台23项具体行为量化标准,对良好行为激励加分,对不良行为惩戒扣分。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将失信行为分为严重失信和一般失信,对扰乱政府采购秩序但不够行政处罚的行为采用诚信档案管理的方法加以约束。积极营造出公共资源交易“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市场氛围。
据了解,宜昌市财政局每年对集中采购机构项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网上商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围绕“单位内部控制、采购活动开展、采购工作效果”等建立27项细化评价指标体系,逐一评价打分。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对集中采购机构执业满意度开展测评。考核结果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优化服务、改进工作、提升专业胜任能力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