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山东连泓色彩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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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4198K/2024-15556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 |
成文日期: | 2024-12-0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连泓色彩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新能源材料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山东连泓色彩新材料有限公司 | 嘉祥化工产业园明德路西 |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在嘉祥化工产业园明德路西,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0万元。 | 项目热解焙烧烟气喷淋废水经该生产线上的一体化治理设施(双碱法)除氟除磷后,直接回用于喷淋塔;其余工艺废水进入MVR蒸发系统,冷凝水直接回用于生产;生产车间地面冲洗水回用至一期前端浆化浸出工序;硫酸反洗液回用作前端制浆补液。其余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50m3/d、处理工艺:pH调节槽+絮凝反应槽+斜板沉淀槽+FBL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廊(一企一管)排入嘉祥阳光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外排水质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嘉祥阳光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一期电池拆解和破碎分选废气:粗破废气和无氧裂解窑废气经二燃室+SNCR+旋风分离器+急冷塔+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三级碱喷淋+除雾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1)排放;破碎分选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2)排放。 一期磷酸铁锂黑粉湿法处理废气:制浆工序投料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3)排放;浸出和除铜工序硫酸雾经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4)排放;含锂母液pH调节工序硫酸雾经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5)排放;硫酸钠盐闪蒸干燥颗粒物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包装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气一并通过25m高排气筒(P6)排放;碳酸锂闪蒸干燥颗粒物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粉碎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包装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气一并通过25m高排气筒(P7)排放;磷酸铁闪蒸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包装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废气一并通过25m高排气筒(P8)排放。 二期三元锂电池黑粉湿法处理废气:含锂母液pH调节工序硫酸雾废气,含锂母液蒸发产生的硫酸钠盐干燥、包装废气,碳酸锂干燥、粉碎、包装废气分别依托一期相应废气治理设施和排气筒排放;浆化投料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9)排放;浸出、除铜硫酸雾经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10)排放;萃取工序废气经两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11)排放;硫酸锰成品工序干燥、包装粉尘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25m高排气筒(P12)排放;硫酸镍成品工序干燥、包装粉尘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25m高排气筒(P13)排放;萃余液处理工序产生的硫酸钠盐干燥、包装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14)排放。 储罐区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15)排放。 化验室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16)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控力度,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持设备的完好率,减少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桶装原料均在密闭上料间内进行上料,储罐原料采用管道密闭运输,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拆解零部件、镍极耳、铝壳、铜粒及铝粒、铁铝渣、炭渣、一期工程硫酸钠盐、拆解工序废布袋及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为一般固废,进行外售综合利用;废电路板、镁渣、压滤渣、废树脂、破碎分选废布袋及除尘器收尘、上料废滤筒、废机油、化验室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烟气喷淋废水处理污泥、二期硫酸钠盐需进行固废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规范处置(未定性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