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28号)
- 发布日期: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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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153849/2024-15601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市场监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抽检 |
成文日期: | 2024-11-2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近期,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等13类食品79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饼干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4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7批次,肉制品4批次,乳制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28批次,蔬菜制品7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速冻食品9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嘉祥县西关农贸市场韩梦洋抽检的风味粉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为0.152g/kg,标准为不得使用,柠檬黄检验结果为0.0137g/kg,标准为不得使用,检测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三、对本公告所列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企业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嘉祥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嘉祥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嘉祥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饼干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GB 7100-2015。
(二) 检验项目
饼干的抽检项目是糖精钠(以糖精计),霉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三级采样),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三级采样),酸价(以脂肪计)(KOH)。
二、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二) 检验项目
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项目是亮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柠檬黄。
三、调味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整治办[2008]3号、GB 2721-2015等。
(二) 检验项目
调味品抽检项目是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日落黄,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柠檬黄。
四、方便食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Q/AKJS 0001S-2023等。
(二) 检验项目
方便食品抽检项目是糖精钠(以糖精计),霉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大肠菌群(三级采样),菌落总数(三级采样),酸价(以脂肪计)(KOH)。
五、罐头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二) 检验项目
罐头抽检项目是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六、酒类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啤酒》GB/T 4927-2008, GB 2758-2012。
(二) 检验项目
酒类抽检项目是甲醛,酒精度。
七、粮食加工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Q/TXS 0007S-2023等。
(二) 检验项目
粮食加工品的检验项目包括日落黄,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柠檬黄。
八、肉制品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整顿办函[2011]1号等。
(二) 检验项目
肉制品的检测项目包括马源性,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鸭源性,氯霉素,猪源性。
九、乳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GB 25190-2010、GB 2762-2022。
(二) 检验项目
乳制品的检验项目是三聚氰胺,铅(以Pb计),非脂乳固体,脂肪,丙二醇,蛋白质,酸度。
十、蔬菜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GB 2762-2022。
(二) 检验项目
蔬菜制品检验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日落黄,安赛蜜,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柠檬黄。
十一、水果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GB 2762-2022、GB 14884-2016。
(二) 检验项目
水果制品的检验项目包括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苋菜红,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三级采样),霉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胭脂红,大肠菌群(三级采样)。
十二、速冻食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GB 19299-2015、GB 2762-2022等。
(二) 检验项目
速冻食品检验项目包括马源性,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胭脂红,柠檬黄,诱惑红,鸭源性,氯霉素,猪源性。
十三、食用农产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GB 31650-2019。
(二) 检验项目
1、畜禽肉及副产品检验项目包括甲硝唑,喹乙醇代谢物(以3-甲基喹啉-2-羧酸 (MQCA)计),地塞米松,呋喃西林代谢物,多西环素,沙丁胺醇,氟苯尼考,甲氧苄啶,氯霉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克伦特罗,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磺胺类(总量),莱克多巴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呋喃唑酮代谢物。
2、蔬菜检验项目包括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百菌清,除虫脲。
3、水果类检验项目包括氯吡脲,克百威,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己唑醇。
4、鲜蛋检验项目包括甲硝唑,多西环素,地克珠利,托曲珠利,沙拉沙星,氟苯尼考,甲氧苄啶,氯霉素,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甲砜霉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地美硝唑。
5、水产品检验项目包括甲硝唑,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地西泮,培氟沙星,氯霉素,诺氟沙星,孔雀石绿,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多氯联苯,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呋喃唑酮代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