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 发布日期: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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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734U/2024-15173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学生管理 |
成文日期: | 2024-10-12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资助项目一
资助项目: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年每生1250元、初中每年每生1500元
办理流程:提出申请(开学后一个月内),方式自下而上。由学生或监护人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 资助项目二
资助项目: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年每生625元、初中每年每生750元。
办理流程:提出申请(开学后一个月内),方式自下而上。由学生或监护人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
资助项目三 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低保家庭、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在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的学生)每年每生3650元;低保家庭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每生600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每年每生2000元。
办理流程:提出申请(开学后一个月内),方式自下而上。由学生或监护人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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