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公证处十月份免费公证遗嘱相关信息
- 发布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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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164240/2024-15086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司法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法律查询服务 |
成文日期: | 2024-10-1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情暖重阳,爱在公证,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嘉祥县公证处以爱之名,为老年人带来温暖与关怀。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遗嘱人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应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2、受益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3、遗嘱涉及具体财产的,提交财产权利证明;
4、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5、处理事务的遗嘱提供与处理事务相关的证明。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办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办公地址:嘉祥为民服务中心主楼一楼东部
咨询电话:0537-6625266 6625588 6532251 7390858
网址:http://www.jxgz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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