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报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机构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1-28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734U/2024-00366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工作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4-01-28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违规开班,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全面开展隐形变异校外培训治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告如下:
一、学科类培训(即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及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培训)
我县无学科类培训机构,凡是校外开展的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行为均为违规培训,具体包括:
1.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2.利用居民楼、地下室、酒店、台球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3.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
4.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等学科类课程培训;
5.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发布的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含小区群、物业群内发布的招生广告);
6.在职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开展有偿补课;
7.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培训。
二、非学科类培训(即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
1.无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开展各类培训,如在琴行、文化传播公司、教育咨询公司等场所开展非学科类培训;
2.培训教材未经审核、备案管理;
3.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未提前公布,收取费用未明码标价;
4.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指一次性拥有服务次数的会员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一次性收取费用超过5000元;
5.通过个人微信、个人银行账户、现金等形式收取培训费用,未使用收费专用账户收取培训费用。
对以上违规违法类型提供线索时务必详细、准确,所提供信息包含违规校外培训机构名称(或培训教师姓名、联系方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基本事实依据。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为推动我县“双减”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贡献力量。
举报电话:
县教体局教师教育科(有偿补课监管):0537-7390851
县教体局职成教科(培训机构监管):0537-7390852
县教体局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537-7390911
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