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垓镇人民政府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8号建议(关于治理畜禽养殖交易气味、噪音扰民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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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558Y/2023-12048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黄垓镇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成文日期: | 2023-06-24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曹先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畜禽养殖交易气味、噪音扰民的建议》议案收悉。众所周知,黄垓镇的牛羊交易市场是全国较大的牛羊交易市场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经营的动物品种由原来单纯的牛羊等大牲畜,已扩大到涵盖羊驼、孔雀、鸵鸟等各种畜兽珍禽。由于经纪人等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之目前以电商交易居多,交易场所过于分散,疫病控制难度大,异味扰民、欺行霸市、蒙骗客户的现象多发,投诉较多,严重影响了嘉祥县的形象。对于您提出的议案,我镇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畜禽交易场所负责人对粪污治理的重视程度,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明白纸、宣传资料,使其从思想上充分理解、行动上积极配合,为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赢得主动。同时建议农业农村部门广泛深入地宣传养殖场投入品规定、调运备案、检疫申报、落地监管等技术知识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知晓率和社会认知度,增强交易场所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守法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养殖交易场所标准化建设。对畜禽交易场所也参照养殖场的要求,建有阳光房式储粪棚、封闭污水池等粪污处理设施,且达到防雨、防渗、防溢流“三防”要求,做到雨污分离,设施的大小要与自身饲养或暂存畜禽量相符合。粪便及时清理至储粪棚,污水在污水池中储存,严禁畜禽粪便露天堆放、污水外排等污染问题发生。同时场内要常备消毒液、除臭剂等,定期喷洒降低场区异味,减少异味扰民现象。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强制免疫计划和技术规范,对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保证可追溯。属地政府组织本辖区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协助做好监督检查。
三是规范畜禽交易行为。依法严格开展检疫,严格依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检疫申报制度,规范受理检疫申报,规范出证行为。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对不按要求建立养殖档案,不执行备案调运、不履行检疫申报、不执行强制免疫、不实施隔离观察等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严厉查处。加快鲁南畜禽产业园建设。园区内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招商、统一形象、统一推广、统一营销”的专业化管理,只有经实验室检测合格的方可进行交易。园区建成后,将有效的把原有零散交易场户进行整合,集中养殖交易,减少了村内养殖交易造成的异味扰民、噪音扰民现象,也减少了逃检、不诚信经营行为,很大程度上规范了畜禽交易,减少了疫病传播风险。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畜禽交易市场的监管,不是一个单位的事情,而是需要相关部门根据其法定职责,共同做好的一项工作。部门之间要完善信息通报、会商研判、线索移送、行刑衔接等制度,县畜禽领域规范整治专班要做好牵头捏总作用,市场监管、公安、交运、农业农村、畜牧中心、邮政管理要压实工作责任,根据各自部门职责,建立分工明确、响应及时,环环相扣的执法联动机制,确保无缝衔接、高效落实。调运监管要落实到位,做到证件登记到位、广告审查到位、产地检疫到位、调拨检疫到位、路域检查到位、寄递监督到位、涉黑打击到位。对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立案查处,严禁以调解赔偿代替行政处罚,对顶风作案的一律从严处罚,对屡查屡犯的一律从重打击,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交易诈骗等违法犯罪案件快侦、快破、快移,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嘉祥县黄垓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