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嘉政办字〔2023〕10号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祥县构建“1+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打造“嘉心护佑”心理健康服务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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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910Q/2023-09009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06-06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祥县构建“1+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打造“嘉心护佑”心理健康服务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字〔2023〕10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嘉祥县构建“1+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打造“嘉心护佑”心理健康服务品牌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祥县构建“1+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打造“嘉心护佑”心理健康服务品牌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全县心理健康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济宁市构建“1+10+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工作部署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党政领导、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县“1+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促进全民身心健康,营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氛围,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心理服务需求,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年内高标准建成1处县心理健康中心,完善“N”个基层心理服务站点。以县心理健康中心为核心、基层心理服务站点为根底,责任共担、利益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打造覆盖县、镇、村三级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三、组织体系
组建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专班,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专班作为全县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机构,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工作专班日常办公机构设在县卫健局,县卫健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定期筹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 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听取成员单位履职情况汇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工作专班下设建设推进工作组、政策研究工作组、专家指导工作组、社会宣传工作组4个职能小组,负责开展具体业务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建成1处县级心理健康中心。充分利用心理卫生人才资源,加快推进县级心理健康中心建设。参照市心理健康中心建设模式,于2023年7月底前依托嘉祥县精神病医院建成一处设施规范的县级心理健康中心(具体建设标准详见附件2)。以“接待—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大数据分析”为建设思路,为群众提供心理科普、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心理健康服务。(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大数据中心、县教育和体育局、团县委、县妇联等分别负责)
(二)完善“N”个基层心理服务站点。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推进完善“N”个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基层社会治理机构等建立心理服务站点(具体建设标准详见附件3)。所有基层心理服务站点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心理评估、心理咨询(疏导)等基本心理健康服务。
1. 加强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服务。所有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有条件的学校建设心理测查、团体活动、沙盘游戏、绘画涂鸦、音乐放松、情绪宣泄室等专用辅导教室。(县教育和体育局牵头负责,县委宣传部、各镇街、县经开区分别负责)
2.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健康服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优化完善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心理科门诊,县精神病医院设立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县精神病医院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心理健康评估与指导,推动所有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立心理咨询室,为居民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各镇街、县经开区分别负责)
3. 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鼓励规模较大、职工较多(≥500人)的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依托本单位工会,普遍设立心理服务站点,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规模较小的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对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心理辅导,及时对有心理问题的员工进行针对性干预,必要时联系专业医疗机构治疗。(县总工会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各镇街、县经开区具体负责)
4. 完善基层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有关部门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GBT 33200—2016)等要求,在县镇两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心灵驿站”,其中13处城市社区按照标准完成设置。13个镇街各选址1处村居(小区)依托村民委员会、基层群团组织等设立社会工作室(心理咨询室)、“话疗室”或“心灵驿站”,鼓励其他有条件的村居(小区)设立心理服务站点。(县委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局、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等分别负责,各镇街、县经开区具体负责)
5. 健全特殊人群心理服务网络。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在公安监管场所、监狱、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司法所、社区矫正中心、救助管理站、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民政局等分别负责,各镇街、县经开区具体负责)
(三)充分利用市心理综合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整合全县各领域心理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形成覆盖教育系统、企事业单位系统、医疗系统、农村及基层社区系统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为市心理综合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提供县级数据,将心理服务送到每个家庭,有效减少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的发病率,化解社会矛盾,防止极端恶性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提高群众生活的幸福度。(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委政法委、县大数据中心、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等分别负责,各镇街、县经开区具体负责)
(四)发展“互联网+心理”服务模式。开通24小时免费心理服务援助热线,开设“心灵驿站”微信公众号,建立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自助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市心理健康中心发展“互联网+心理”服务模式,开展线上预约、线上评估、线上心理咨询及线上心理危机干预服务,扩大心理援助平台、自助心理服务平台的社会影响力和利用率。(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各镇街、县经开区具体负责)
(五)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心理服务。在市心理健康中心的指导下,县心理健康中心要积极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提供技术支持,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团体心理辅导和个体心理咨询。2023年10月底前,县心理健康中心至少要与16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签订服务内容,提供心理体检、团体心理辅导、个体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等服务。(县心理健康中心牵头负责,各镇街、县经开区具体负责)
(六)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订吸引心理学专业背景人员和经过培训的心理专业人员从事心理健康服务的相关政策,设置相关工作岗位,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的可及性。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和支持心理专业人员为公众提供心理健康教育与科普知识宣传,为有心理问题人群提供心理帮助、支持和教育等服务。加快引进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通过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委托高校培养专业人才等,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利用3年时间,新增转岗培训精神科医师10名、心理治疗师20名、心理咨询师30名、心理辅导师150名,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300名。以自主培训方式增加基层心理咨询专业人员,组织基层人员参加市级心理健康指导师培养项目。利用3年时间,培训基层心理健康服务人才至少800人次,其中2023年至少培训300人次,2024年至少培训300人次,2025年至少培训200人次。搭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心理服务专业平台,加强人员培训并建立人才信息库,实现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全覆盖。综合医院(含中医院)要通过培训、继续教育等形式,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心理知识培训,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识别和转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临床医师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要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探索支持引导志愿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鼓励和规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的发展。对志愿者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培训,健全激励机制,支持其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高校心理教师、心理专业学生等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各镇街、县经开区具体负责)
(七)心理健康促进与中医特色相融合。将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作与心理卫生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心理健康服务中的作用,加强县中医院相关科室建设和人才培养,促进中医心理学发展,积极探索在心理健康领域融入中医治未病服务,建立中医心理治未病工作室,提升中医专业人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从而为群众提供高水平、个性化和便捷化的中医药治未病服务。同时开展“中医药文化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以心养身,以身调心,身心共治,长久健康。(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县经开区具体负责)
(八)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教活动。健全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科普宣传网络,包括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在有关部门微信公众号增加心理健康专栏,广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意识,不断宣传“健康心理、快乐人生”“心身同健康”等健康理念和科普知识。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六进”“健康讲座进万家”活动,组织心理健康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等,每年至少10场次。政府机关和人数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每年不少于1场。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按照国家规定纳入教学计划。开展社区(村)心理健康“志愿服务行万里”活动,每个镇街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不少于5场,各村(社区)开展心理健康宣传讲座每年不少于2场。在各影院、移动电视、公交车站、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医院候诊区、广场LED显示屏等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知识宣传专栏。通过逐步深化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活动,营造心理知识“人人知晓”,心理健康“人人关心”,良好心态“人人培育”的良好氛围,提升心理免疫力,增强心理软实力。(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等分别负责,各镇街、县经开区具体负责)
(九)开展突发事件危机干预服务。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在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组织开展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及时处理急性应激反应,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等分别负责,各镇街、县经开区具体负责)
(十)传统文化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紧跟时代发展特点,借鉴中华传统文化中积极思想观,充分挖掘与探索其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和深远意义,赋予新的时代内涵,融合曾子文化、吉祥文化、唢呐艺术、孝文化等嘉祥地方特色,寻找有利方位,主动出击,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心理学有机融合,搭建集思想、教育、培训、服务和娱乐于一体的全方位综合型交流平台,加强对心理咨询等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在社会上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途径进行相关心理健康主题教育音视频宣传,营造“学习传统文化,优化心理构建”的社会大环境,进而提升全体居民心理健康水平。(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县经开区具体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单位、各镇街要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平安嘉祥、健康嘉祥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1+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县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格局。要在落实好本工作方案相关任务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重点推进落实,加强部门间交流合作与信息共享,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各级各类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鼓励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县“1+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围绕打造嘉祥“嘉心护佑”心理健康服务品牌总体目标,巩固我县省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工作成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县委政法委、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分别负责,各镇街、县经开区具体负责)
(二)加强督导考评,强力推进落实。县心理健康队伍建设工作专班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实行挂图作战,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及解决方案”台帐,落实“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实施情况。同时,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报县委宣传部宣传推广。(县心理健康队伍建设工作专班牵头负责,县委宣传部、县心理健康中心等分别负责,各镇街、县经开区具体负责)
附件:1. 嘉祥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专班
2. 县心理健康中心建设标准(试行)
3. 心理健康服务站点(心灵驿站)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1
嘉祥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专班
主 任:徐相斌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杨振邦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海忠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大数据局局长
叶久状 县委政法委二级主任科员
郑玉鑫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毛存响 县教体局局长
刘 明 县公安局政委
陈忠服 县民政局局长
袁庆东 县司法局局长
刘来芹 县财政局局长
商敬桥 县交运局党组书记
王悦景 县卫健局局长
王成俭 县应急局党委书记
姜建华 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主任
郭东华 县文物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高钟苏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庆深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书记
李永屹 共青团嘉祥县委书记
石红岩 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翟禄英 县残联理事长、书记
吴艳丽 县卫健局四级主任科员
张玉宇 县精神病医院党支部书记
李 伟 县精神病医院院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王悦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吴艳丽同志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专班下设四个工作组。
工作职责:将心理健康队伍建设工作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减轻疫情对群众心理健康的负面影响,助力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年内建成市心理健康中心嘉祥县分中心;推进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基层社会治理机构以及社区等建立心理咨询室,具备心理咨询、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等功能。建立县心理健康队伍建设工作专班,成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协助构建市、县、镇三级心理援助体系。建立完善的心理援助热线体系,建立完善心理热线与急救、公安、应急救援等系统的联网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六进”活动,举办心理健康公益讲座,提升群众心理健康素养。组织开展“健康讲座进万家”“志愿服务行万里”等实践活动,打造嘉祥“嘉心护佑”心理健康服务品牌。
(一)建设推进工作组
组 长:王悦景 县卫健局局长
副 组 长:叶久状 县委政法委二级主任科员
秦存斌 县委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吴艳丽 县卫健局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何国燕 县委宣传部四级主任科员、精神文明建设科科长
张东阳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赵洪再 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
曹洪伟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尹四霞 县总工会副主席
吴 昊 共青团嘉祥县委副书记
刘 华 县妇联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陈忠联 县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嘉祥县“1+N”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成立专业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年内建成市心理健康中心嘉祥县分中心;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基层社会治理机构及社区等建立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配置心理健康服务人员,提供专业心理健康服务。
(二)政策研究工作组
组 长:王悦景 县卫健局局长
副 组 长:吴艳丽 县卫健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 伟 县精神病医院院长
成 员:陈阳阳 县卫健局疾控科科长
张东雪 县卫健局疾控科副科长
谢春明 县精神病医院副院长、精神科主任
曾秋月 县精神病医院宣教部主任
马前路 县精神病医院医务部主任
薛壮利 县精神病医院医教部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精神卫生政策法规、行业标准等政府文件的解读,制定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方案及实施意见,提供政策支持及应对策略。统筹协调推进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收集整理数据资料,提供专业指导和工作建议。
(三)专家指导工作组
组 长:李 伟 县精神病医院院长
副 组 长:张玉宇 县精神病医院党支部书记
谢春明 县精神病医院副院长、精神科主任
成 员:程凤莲 县精神病医院精神科主任医师
薛壮利 县精神病医院精神科副主任、少儿心理科主任
马前路 县精神病医院睡眠医学科主任
曾秋月 县精神病医院酒依赖科主任
胡玉珠 县精神病医院心理治疗师
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专业力量,完善县级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建设;加强对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基层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心理健康“六进”活动,举办心理健康公益讲座,提高群众心理健康素养。
(四)社会宣传工作组
组 长:郑玉鑫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 组 长:王悦景 县卫健局局长
叶久状 县委政法委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何国燕 县委宣传部四级主任科员、精神文明建设科科长
张东阳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赵洪再 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
曹洪伟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尹四霞 县总工会副主席
吴 昊 共青团嘉祥县委副书记
刘 华 县妇联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陈忠联 县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吴艳丽 县卫健局四级主任科员
工作职责:建立良好的社会宣传机制,负责组织开展各种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途径进行相关心理健康主题教育音视频宣传,负责组织开展“健康讲座进万家”“志愿服务行万里”等实践活动,打造嘉祥“嘉心护佑”心理健康服务品牌。
附件2
县心理健康中心建设标准(试行)
一、硬件要求
(一)有相对独立的场地,选址在县城区,尽量在一层或独立的办公区。总面积至少400平方米,上不设限。
(二)独立设置接待登记处、心理测查室、个体咨询室、沙盘室、宣泄室、生物反馈治疗室、团体心理活动室和心理档案资料室等,个体咨询室使用面积10—20平方米。
(三)配备相关设备。具体配置如下:
1. 接待登记处配置:心理知识科普展板、沙发、茶几、绿植、书架及心理书刊、办公桌椅、电话、电脑、打印机等;
2. 心理测查室配置:桌椅、电脑、打印机、绿植等;
3. 个体咨询室配置:心理挂图、沙发(或椅子)、茶几(或桌子)、绿植、沙漏等;
4. 沙盘室配置:心理沙盘套装或电子沙盘,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沙盘室面积大小选择不同规格的沙盘套装;
5. 宣泄室配置:常见的设备有智能击打宣泄仪、智能呐喊宣泄仪、宣泄人、宣泄球、宣泄地板、宣泄墙、宣泄棒等多种宣泄设备及器材,可根据空间设计进行建设,至少包含两项;
6. 生物反馈治疗室配置:生物反馈治疗仪、心理挂图等;
7. 团体心理咨询室配置:团体活动工具箱、团体活动桌椅、影像设备、心理挂图等;
8. 心理档案资料室配置:档案柜、办公桌椅等;
9. 其他配置:包括资料柜、钟表、空调、饮水机等配件,根据空间设计和功能需要进行设计配置。
二、人员要求
(一)至少2名专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掌握社会心理服务的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管理和协调能力。
(二)至少2名专职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或精神科医师),以上人员均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至少6名兼职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精神科医师),以上人员均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功能要求
县心理健康中心应具备科普宣教、心理咨询、心理测评、心理治疗、心理体验、心理热线、心理危机干预、智慧平台、档案管理等服务功能,承接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咨询服务。
四、其他要求
(一)有适合本机构的工作制度。
(二)收费标准、从业人员资质、相关制度上墙公示。
附件3
心理健康服务站点(心灵驿站)建设标准(试行)
一、硬件要求
(一)有相对独立工作区,总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二)配备相关设备。具体配置如下:
办公桌椅、电话、电脑、打印机、心理挂图、资料柜等。
二、人员要求
至少1名专(兼)职心理服务人员。工作人员应掌握社会心理服务的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管理和协调能力。
三、功能要求
具备接待、科普宣教、智慧平台、转介等功能。
四、其他要求
(一)有相应的工作制度。
(二)从业人员资质、相关制度等上墙公示。
【WORD版】嘉政办字〔2023〕10号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祥县构建“1 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打造“嘉心护佑”心理健康服务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PDF版】嘉政办字〔2023〕10号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祥县构建“1 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打造“嘉心护佑”心理健康服务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分管负责人解读 | 县卫生健康局四级主任科员吴艳丽解读《嘉祥县构建“1+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打造“嘉心护佑”心理健康服务品牌工作方案》
图文解读 | 关于印发嘉祥县构建“1+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打造“嘉心护佑”心理健康服务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
专家解读 | 县精神病医院副院长谢春明解读《嘉祥县构建“1+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打造“嘉心护佑”心理健康服务品牌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