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后评估报告
- 发布日期: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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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910Q/2023-09135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执行效果评估 |
成文日期: | 2023-06-2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高文件制定质量,对《嘉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开展评估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原因、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嘉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实施,我局开展了《嘉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后评估工作,采取实地调研调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为了全面做好后评估工作,县司法局成立了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和工作步骤,从组织上保障了后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要求,制定了后评估的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从评估原则、评估标准、评估方法、评估步骤及要求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了工作内容、时间节点、质量要求等,确保了后评估工作的顺利推进。邀请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进行了研究论证。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一)合法性评估。《嘉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嘉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符合省、市有关规定,具体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无冲突。
(二)合理性评估。《嘉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内容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性规定;没有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情况;无超越权限和增加本单位权利或者减少本单位责任的情形;不存在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者收费的行为;也不存在违法减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利的行为。符合保障公平竞争的要求,不存在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干扰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条款。
(三)协调性评估。评估期间,召开了座谈会,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嘉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施行以来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文件的职责明确、协调性强。
(四)操作性评估。《嘉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本领域相关工作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措施切合实际、易于操作。
(五)规范性评估。《嘉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概念准确、条理清晰、文字简明、语言规范,基本条款完善,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从总体上看,《嘉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程序合法,实施效果显著,实现了文件出台的预期目的。建议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