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祥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嘉祥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的后评估报告

索引号: 11370829004333910Q/2023-09134 发布机构: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执行效果评估
成文日期: 2023-06-20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关于《嘉祥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的后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为全面落实《嘉祥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本着“谁起草实施,谁提出评估意见”的原则,嘉祥县妇联组织开展了《嘉祥县“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后评估工作。

《嘉祥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下称《规划》)于2022年3月22日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3月29日起正式施行。《规划》共涉及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法律、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妇女与环境8个领域的79个主要目标,提出93项策略措施。《规划》正式施行后,县妇联就出台背景、政策依据、出台意义、规划发展领域和整体目标及规划亮点和特色等内容进行详细的政策解读。

为做好评估工作,县妇联成立了评估小组,研究制定了评估方案,通过到各镇街、卫生、教育等部门进行实地调研、开展问卷调查、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规划》实施以来的情况进行了监测评估。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规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山东省“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济宁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和《嘉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妇女发展实际,由嘉祥县妇联牵头起草,制定主体合法且未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规划》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内容必要且适当、符合公平公正和权利与义务、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对于促进我县妇女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县妇联通过到各镇街走访调查,与卫生、教育等23个成员单位座谈了解情况《规划》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20个单位无意见,收集意见建议3条。

《规划》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妇女事业稳步发展。《规划》共涉及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法律、家庭建设、环境八大领域的79项主要目标。经统计部门监测数据统计显示,中期评估监测共涉及23个部门填报84项数据。

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1. 妇女健康水平大幅提升。2022年全县医疗卫生支出3.1亿元,同2021年持平。嘉祥县妇女儿童医院接诊运营良好,占地88.26亩,总建筑面积5.87万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4万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承担全县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康复、公共卫生服务和老年医养职能,全面落实各项妇幼卫生政策,在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全民健康方面恪尽职守,竭诚为全县妇女儿童和老年健康保驾护航。随着卫生和医疗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全县不断健全医疗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动医疗保健设施日趋完善。截止2022年底,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110.70,孕产妇死亡率降至0,孕早期检查率97.7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44%,住院分娩率近几年一直保持在100%的水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为84.43%。对筛查出的宫颈癌早诊早治率达到10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99.93%,产前筛查率达到98.52%。

2. 妇女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我县高度重视妇女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妇女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22%,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女生比例45.97%,女性平等接收各学段教育。女性接收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比例逐年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在校生女生比例42.07%。

3. 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县高度重视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加强技能培训、劳务对接、贷款融资、创业服务等,使广大妇女就业能力不断提升、创业激情不断高涨、就业创业渠道不断拓宽,成效十分明显。2022年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女性人数2928人,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46.53%,同比增长9.51%。

4.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全面提高。我县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把女干部配备作为硬指标进行综合考虑。我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数均符合《规划》所规定的一名以上女干部的目标要求;本届县级人大代表321人,其中女代表87人,占比27.1%,政协委员282人,其中女委员87人,占比30.9%,并一直保持相对稳定的比例。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100%,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重23.4%,乡镇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重14.29%。配备女性成员的村委会、居委会比例100%,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重33%,村委会主任为女性的村委会比重13%;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重50%,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30%。

5. 妇女社会保障水平不断加大。按照规划要求,积极落实妇女儿童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待遇。鼓励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妇女广泛参加各类社会保险。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妇女就业,加大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力度,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9.19万人,其中女性24.37万人,占比49.5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85万人,其中女性1.72万人,占比44.6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75万人,其中女性1.86万人,占比39.16%。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关爱制度,县关工委、民政、妇联等部门联动,动员社会力量关注贫困母亲、低收入两癌妇女等弱势群体。

6. 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家庭教育促进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达到95%以上。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热线、“110”报警中心家庭暴力处置热线。成立了婚姻家庭辅导中心、辅导站,成立巾帼维权队伍,参与辅导846对,劝和对数281对,及时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严厉打击危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各种危害妇女儿童的案件呈下降趋势。

7、妇女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持续改善。我县切实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明显。加强水资源保护,进一步畅通水系、净化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有效推进;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妇女的生存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1.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5%;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妇女工作者、广大妇女和全社会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引导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通过新闻作品、事迹报道等形式展示了妇女参与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就、价值和贡献。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创建“五好家庭”等活动,实施母亲素质提升工程,传播好家风家训,引导城乡妇女培养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好家风。

实施规划以来,妇女事业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受多方因素的影响,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妇女教育有待进一步改善。我县职业中专承担着成年人职业技能培训的任务,但由于教师数量不足,女性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2、妇女就业和劳动权益保护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女性就业特别是大龄妇女再就业、失地妇女转移就业难的情况依然存在。

3、妇女干部培养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由于居民、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偏低,基层组织妇女参与居民、村民委员会管理人员少,关系到基层妇女的权益和自身发展,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拓展和提高基层女干部的任职范围和层次。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从评估过程和总体情况上看,《规划》制定程序合法,实施效果显著,实现了中期监测预期目的,可以继续实施。

为进一步深入推动妇女规划实施,提出以下建议:

1. 加大对妇女的教育投入。加大对农村妇女的培训力度,逐步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高家长素质。

2. 完善法律保护体系,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核心,完善自我保护、法律保护和社会保障机制,增强全社会保护妇女的意识和行为。建立由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牵头,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协调机构,负责检查、督促保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3. 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基层女性参与管理的力度和比重。基层组织妇女参与居民、村民委员会管理,关系到广大基层妇女的权益和自身发展。基层组织女性参与管理程度不高,应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加大培养和选拔基层女性的工作力度,拓宽女干部交流渠道,强化竞争机制,调动基层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女性综合素质,逐步提高女性参政比例。


关于《嘉祥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的后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为全面落实《嘉祥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我县儿童事业发展,本着“谁起草实施,谁提出评估意见”的原则,嘉祥县妇联组织开展了《嘉祥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后评估工作。

《嘉祥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下称《规划》)于2022年3月22日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3月29日起正式施行。《规划》共涉及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7个领域的61个主要目标,提出79项策略措施。《规划》正式施行后,县妇联就出台背景、政策依据、出台意义、规划发展领域和整体目标及规划亮点和特色等内容进行详细的政策解读。

为做好评估工作,县妇联成立了评估小组,研究制定了评估方案,通过到各镇街、卫生、教育等部门进行实地调研、开展问卷调查、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规划》实施以来的情况进行了监测评估。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规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山东省“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济宁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和《嘉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妇女发展实际,由嘉祥县妇联牵头起草,制定主体合法且未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规划》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内容必要且适当、符合公平公正和权利与义务、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对于促进我县妇女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县妇联通过到各镇街走访调查,与卫生、教育等23个成员单位座谈了解情况《规划》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20个单位无意见,收集意见建议3条。

《规划》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儿童事业稳步发展。经统计部门监测数据统计显示,《规划》共涉及健康、安全、教育、福利、法律保护、家庭、环境七大领域的61项主要指标。经统计部门监测数据统计显示,中期评估监测共涉及24个部门填报91项数据。

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1. 儿童卫生保健状况显著改善。2022年全县医疗卫生支出3.1亿元,同2021年持平。嘉祥县妇女儿童医院接诊运营良好,占地88.26亩,总建筑面积5.87万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4万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承担全县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康复、公共卫生服务和老年医养职能,全面落实各项妇幼卫生政策,在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全民健康方面恪尽职守,竭诚为全县妇女儿童和老年健康保驾护航。截止2022年底,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8.06%,0-6月内纯母乳喂养率90.52%,新生儿“四病”筛查率99.58%,听力筛查率99.58%,5岁以下儿童低出生体重发生率0.8%,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90.9%。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持续降低。

2. 儿童受教育程度逐步提高。增加普惠幼儿园、社区幼儿园数量,办好镇街公办中心幼儿园、学校附设幼儿园,保障弱势群体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98%。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提高中小学校均衡发展水平,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入学,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加快实施高中教育普及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引导高中段入学学生合理分流,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发展特色高中和特色职业类专业,办学质量逐步提高。2022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8.22%。

3. 儿童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我县把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立法律救助体系、为受害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救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大力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法院建立专门负责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合议庭1个,获得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受援人数53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县始终坚持把保护儿童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全县普法工作的重点,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宣传教育网络。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妇联等部门利用送法下乡、“法律进学校”、“法律进社区”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营造依法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

4. 儿童福利范围逐步扩大。不断完善儿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近年来,我县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儿童的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扩大。我县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达到96%。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覆盖率42.41%,接受康复救助469人。

5. 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县实施了村村通油路、通客车、通自来水、通有线电视,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特别是美丽乡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开展,儿童的生存环境得到改善。重视儿童活动场所、设施、校车管理,加强防溺水、防中毒、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的教育,增强儿童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尽可能保障儿童安全。加大了对留守儿童的帮扶力度,“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县妇联、工会、团县委等部门共组织爱心妈妈、爱心爸爸、爱心哥哥开展结对关爱贫困留守儿童、精准扶贫儿童等活动,近1000名贫困留守儿童在活动中受益。实施“春蕾计划”,共为682名困境女童发放救助金532200元。

实施规划以来,儿童事业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受多方因素的影响,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妇幼保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妇幼保健队伍和网络有待健全。很多孩子由于没有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长时间上网、看电视,或是学习负担过重等因素导致儿童近视、弱视发病率居高不下。

2. 家庭教育不容忽视。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庭环境影响儿童身心多方面的发展。虽然我县家庭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部分家长家庭教育重视程度、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等仍有待提高。另外,单亲、困境儿童心理问题,也需要引起更多的关注。

3. 未成年人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近年来,有的未成年人父母为了生活,教育孩子的时间和精力不够,未成年人心智发育还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差,抵抗不良影响的免疫力弱,社会上一些不利于未年人的思想(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及网络游戏容易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一定影响。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从评估过程和总体情况上看,《规划》制定程序合法,实施效果显著,实现了中期监测预期目的,可以继续实施。

为进一步深入推动儿童规划实施,提出以下建议:

1.改善妇幼保健条件,提高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完善妇幼保健网络,为儿童提供系统保健服务;加强对农村人口、流动人口中儿童的管理,保证他们享有良好的卫生保健服务;继续开展爱婴行动,提倡母乳喂养和婴幼儿科学喂养,推广科学配餐,减少营养缺乏和过剩现象,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完善儿童食品、儿童用产品质量的监督机制,提高其安全质量,确保儿童身心健康。

2. 坚持“儿童优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开展各类典型宣传和专题活动,使“儿童优先”成为社会共识,倡导全社会进一步树立“爱护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作表率,为儿童办实事”的良好风尚,使儿童规划的实施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职责。大力宣传并认真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增强全社会从法制上提高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意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加大对困难家庭子女、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着力改善贫困儿童的生存状况,特别是要加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3. 齐抓共管,强化社会保障机制。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采取制作儿童友好宣传片、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方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的重要思想,党和国家关于儿童发展的战略部署,持续宣传报道儿童友好工作动态,广泛开展社会公益宣传,营造儿童友好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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