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095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县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发保护和提档升级的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113708290043153849/2023-12002 发布机构: 嘉祥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3-06-1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张红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发保护和提档升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地理标志是我国的公共品牌。目前,我国由两个部门对地理标志进行注册、登记和管理,分别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终审颁证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和由农业农村部终审颁证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目前,我县共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嘉祥白菊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个(嘉祥大蒲莲猪、嘉祥白菊花、嘉祥小尾寒羊)。

一、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登记

(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登记情况。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现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负责登记管理,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上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登记证书长期有效。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准我省“嘉祥白菊花”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并实施保护。这是自机构改革完成以来,我省获批的首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嘉祥白菊花”认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以后,其品质和声誉将得到更完善地保护,并对推动嘉祥县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情况。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现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进行注册管理,证明商标注册主要由申请人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代办或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仅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进行监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证书有效期10年,期满可续展。目前我县拥有3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嘉祥大蒲莲猪专用权期限为2026年4月20日,嘉祥白菊花专用权期限为2026年2月6日,嘉祥小尾寒羊专用权期限为2026年1月27日。在注册商标期满前一年时间内,均可办理续展手续,和相关协会积极沟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地理标志申报。申报地理标志要具有社团法人或事业法人资质的申请登记主体,其产品需有独特的品质特性、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限定的生产区域范围、特定的生产方式和一定的生产规模等要求,而成立行业协会、挖掘地理标志资源、人文历史、确定地理标志区域等工作需要政府的牵头及多部门的配合,根据我局的职责职能,积极配合申报。

二、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着力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原来分别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管理,两种地理标志适用的法律和规章都不相同,分别使用两种不同的地理标志产品的标识。机构改革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为了规范两种地理标志的使用管理,将两种不同的地理标志产品的标识统一为一种,提升扩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推广运用。已核准地理标志使用企业3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开通专用标志合法下载权限3个。

三、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监管

为有效保护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地理标志使用,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每年对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企业不少于三次的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产品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地理标志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有超范围使用地理标志产品标志等等,确保地标产品的特色质量和声誉。2022年共查处地理标志案件7件。

四、加强行政指导,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意识

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市局工作会议,邀请山东省地理标志产业协会专家组,以促进地理标志产业保护与发展为题开展专题座谈。我县企业就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规范印制、管理、使用;运用地理标志提高产品附加值等和相关专家积沟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优质发展,聚焦嘉菊、大蒲莲猪等特色农产品,深化已有地理标志监管,规范商标使用,全面促进我县农产品高品质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督工作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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