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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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9536/2023-09994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民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06-1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提升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称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服务水平,理顺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任务,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根据《济宁市民政局 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鲁民〔2022〕6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通知》(济民字〔2023〕14号)文件要求,现就规范做好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界定补贴对象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嘉祥县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嘉祥县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对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或离休干部护理费的残疾老年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享受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明确部门及镇街职责
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需要各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通力合作、相互配合,方可完成全链条工作,各相关方都要超前一步、积极主动,加强沟通衔接,主动完成自身承担的工作。民政部门统筹做好补贴资格认定、资金发放监管、集中复核、政策衔接及制度建设工作;财政部门要将两项补贴资金及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残联组织要及时更新残疾人证管理系统中迁出、过期、冻结、注销等状态变动信息,协同做好与数据比对、生存验证、全员集中复核、政策宣传及残疾人或监护人主动告知事项转介等工作。各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同建立信息共享对接机制,加大沟通协作力度,共同落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推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加大对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发现和追回力度。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经办人员,依法依规免于问责。
三、规范业务流程
(一)强化源头管理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需自愿提交申请。对未主动申报的残疾人对象,特别是对新纳入低保、新领取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及监护人,各镇街职责部门一次性告知其申报流程、所需材料,动员其及时开展申请,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及时纳入补贴范围,做到应知尽知、应补尽补、不漏一人。对已主动提醒告知,但残疾人或监护人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不得强制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
(二)完善申报流程
1.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人、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出申请。也可通过电话、发送信息或网上提出申请,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及时办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申请人要如实提供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信息,签订《山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承诺书》(附件2)。
2.审核。镇街“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的资格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审核意见,通过审核的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3.审批。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审批,镇(街道)审核审定的补贴资格合格材料,分别报县残联、民政局备案。并由镇街录入山东数字民政--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生成当月发放花名册,系统内提交上报。
(三)落实动态监督
1.强化信息共享。各级民政、财政和残联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数据互通,每月开展一次补贴数据比对。县残联负责残疾人动态管理和残疾人口数据库的数据维护,及时更新推送残疾人证信息,将残疾证办理名单纸质版、电子版每月推送县民政局及各镇街,协助民政部门做好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各级民政部门每月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变动情况推送至残联组织。
2.强化个人报告。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状况发生变化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应当及时主动告知镇街。镇街应当结合残疾人本人、监护人等主动申报和系统预警,对残疾人死亡、失踪、户口迁移、残疾状况变动、残疾人证失效等情况以及享受其他社会福利、救助、保险等政策进行复核。县民政局要会同县残联指导镇街做好补贴对象资格复核,并对补贴对象动态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3.强化数据一致。依托山东数字民政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确保线上、线下补贴发放数据一致。各镇街要及时将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证等数据信息更新情况录入相应业务信息系统,并根据政策衔接要求做好信息比对工作,每月开展一次补贴数据比对;县民政、财政和残联每季度联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制定防范措施。
4.强化补贴到人。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起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按月发放,原则上发放至残疾人本人的“一本通”银行账户。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县民政、县残联及各镇街要把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切实落实到行动上,明确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同时要形成协作合力,做好各部门工作上的无缝对接,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精准发放,动态管理,确保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积极主动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工作。
二是抓好业务学习。各镇街有关业务办理人员要及时学习,掌握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精神和具体内容,正确组织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认真落实操作规程,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提高镇街、村(社区)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各镇街要主动加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特别是对新纳入低保、新办证残疾人及监护人,要主动提醒告知,发放或发送《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明白纸》《山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承诺书》(附件1、2),确保两项补贴政策应知尽知、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残疾人。要充分考虑到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了解基本申领程序和要求,积极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明白纸
2. 山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承诺书
3. 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流程图
嘉祥县民政局 嘉祥县财政局
嘉祥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明白纸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具有嘉祥县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2. 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具有嘉祥县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二、申请方式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人、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申请:
1. 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出申请。
2. 通过电话、发送信息或网上提出申请,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及时办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申请人要如实提供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信息。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2
山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告知承诺书(样本)
一、本次申请审核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52号文件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7号)《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鲁民〔2021〕86号)《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民发〔2022〕7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通知》(鲁民〔2022〕64号)等规定办理,在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前,申请人应当详细了解相关申请审核和退出规定。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遵循自愿申请原则,残疾人及监护人有权提出或放弃补贴资格申请。
三、申请人应当对提交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申请人在发生以下情形时,申请人或其监护人(或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其他被委托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残联、镇(街道)等任一机关主动告知:(1)享受特困供养待遇;(2)户籍迁出当地(不含到户籍地以外接受学历教育的残疾学生);(3)监狱服刑;(4)被宣告死亡;(5)失踪满6个月及以上;(6)享受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7)残疾人证过期、冻结、注销;(8)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9)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10)享受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11)低保取消或脱贫享受政策取消;(12)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13)享受离休干部护理费;(14)享受革命伤残军人1-4级护理费;(15)残疾等级由一级、二级降为三级或四级;(16)其他应当告知的情形。
五、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可采取以下方式告知变更事项:(1)电话告知:县民政局电话:XXXX-XXXXXXX,县残联电话:XXXX-XXXXXXX,XX镇(街道)电话:XXXX-XXXXXXX;(2)在线告知: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全程网办”功能告知;(3)实地告知:XXX。
六、本政策告知承诺书,由镇(街道)和申请人分别留存。
兹声明,本申请人已明确知悉上述告知事项,并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本申请人承诺,本次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申请人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退回多领取的补贴资金。
申请人签字承诺:
XXXX年X月X日
附件3
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