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政发〔2023〕20号 关于印发《全镇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829004334411N/2023-07905 发布机构: 嘉祥县老僧堂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镇街文件
成文日期: 2023-05-12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全镇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老僧堂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全镇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

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结合国家消防救援局、省、市、县工作方案要求,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镇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聚焦人员活动集中且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聚焦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底数,及时整改销案,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任务

1、牢牢紧盯7类突出风险

1)紧盯人员密集场所。结合复工复产带来的新风险,教育、民政、卫健、派出所、残联、应急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文物古建筑等人员密集场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重点岗位人员消防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重点检查微型消防站扑救初期火灾能力,是否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责任单位:教育、民政、卫健、派出所、残联、应急等部门)

2)紧盯新兴业态场所。针对电商网购等新兴业态场所,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严查场所功能布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易燃可燃装修装饰、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突出问题,强化联动督改机制,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责任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3)紧盯商住混合体建筑。包括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等。建委、派出所、经委、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开展联合检查。严查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重点检查消防管理责任、用火用电用气、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防火分隔、违规住人、易燃可燃材料等方面内容,督促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对老年人和弱势群体居住较多的老旧商住楼房,要指导配备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加强入户消防宣传,提示安全用火用电,清理疏散通道杂物。要加强老旧楼房的熟悉演练,组织周边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立联动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快速扑救处置。(责任单位:建委、派出所、经委、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

4)紧盯居民住宅和“九小场所”。建委、派出所、应急等部门,要发动村干部、公益岗、网格员等力量对重点村居、居民住宅区以及“九小场所”、小微企业开展检查巡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堵塞占用疏散通道、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人员自防自救能力弱等突出问题。组织村居民开展“三清三关”活动,重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动态监管。(责任单位:建委、派出所、应急等部门)

5)紧盯危化品等易燃易爆单位。坚持“消地结合”,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五项机制,经委、派出所、应急等部门要集中提醒有关单位负责人,督促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针对企业特点制定严密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全面夯实企业安全基础。(责任单位:经委、派出所、应急等部门)

6)紧盯劳动密集型企业。经委、应急等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切实摸清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数量、分布区域、规模大小、生产储存物品等情况底数。严查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重点排查整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装卸操作、占用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督促重点部位的人员值班值守,严密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带险运营”。(责任单位:经委、应急、派出所等部门)

7)紧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对今年以来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结合专项整治行动,以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场所区域为重点开展排查检查,针对排查发现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单位或区域,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召开现场会、约谈会,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老旧商住楼和城乡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合用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要纳入乡村振兴等统筹改造,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村居)

2、统筹开展3类重点整治

1)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在去年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专家查隐患”专项行动基础上,深化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治理,通过抽查检查的方式,8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回头看”工作,针对存在消防安全问题隐患的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一家一策”,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逐项推进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卫生院要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济消〔2022〕36号)要求,深入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增强防控能力、强化应急处置。(责任单位:卫生院)

2)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重点治理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建筑、使用易燃可燃藤蔓绿植及景观树等装饰装修、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封闭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对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村居)

3)开展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应急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对单位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情况、单位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情况进行重点治理,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设施类隐患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11月底前,针对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确保消防设施全部完好有效。(责任单位:应急办)

3、推动深化4类综合治理

1)深化电动自行车治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市场监管、建委、派出所、应急等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开展整治,集中查处违法改装拼装、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压降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建委、派出所、应急等部门)

2)深化“生命通道”治理。深化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综合治理,巩固提升治理成效。派出所、建委、应急、执法大队要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率达到100%。(责任单位:派出所、建委、应急、执法大队)

3)深化电气火灾治理。加强电气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发生。各有关部门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村居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村居)

4)深化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消防安全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和易燃可燃藤蔓绿植及景观树等进行装饰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或用作保温装饰的冷库以及使用易燃可燃藤蔓绿植、景观树等装饰装修场所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冷库使用的可燃保温材料以及使用易燃可燃藤蔓绿植、景观树等装饰装修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严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村居)

三、方式方法

1、强化自查自纠。社会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深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日”机制,每月自查自改情况要及时报辖区消防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隐患整改期间,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火灾。(单位自查自纠填写附件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2、组织基层排查。派出所、应急办、执法大队、村两委、网格员等监管力量,要深入开展防火检查。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章动火施工、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情形的,应及时制止、劝阻;问题严重的,立即报送镇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乡镇、行业部门填写附件2《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及附件3《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3、强化执法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常态化检查。对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单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对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上报县有关部门,联合实施信用惩戒,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等的重要依据;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依法依规停产、停业、停用整改;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要强化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要前移关口,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填写附件2《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及附件3《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4、强化督导检查。应急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抽调专业技术力量组建督导组,深入村居、企业及其他单位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对督导检查发现的自查不到位的社会单位,一律从严处罚。对检查不到位、排查整治走过场,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责任部门、村居,镇纪委一律按照量化问责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5、舆论监督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进程。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倒逼隐患整改落实。依托现有举报投诉平台,落实奖励政策,鼓励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实现共享共治。对排查整治中好的做法和单位,要正面宣传报道。

四、步骤阶段

专项行动大体分四个步骤,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1、动员部署(2023年5月6日前)。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及主管行业领域实际细化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发动。

2、自查自改(2023年8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社会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按规定主动报告。建委、派出所、卫健、民政、应急、市场监管、残联、经委、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指导帮扶。

3、督促整改(2023年11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深入单位场所开展督导检查。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提请政府协调解决。

4、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层层压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镇党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谁排查、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应急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日”“岗位责任化”等自主管理机制,扎实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分岗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能力水平。

2、强化舆论宣传。各有关部门、各村居要发挥典型火灾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广泛宣传火灾防范和疏散逃生自救常识,确保入脑入心,提升全社会的消防意识。要积极制作教育片、短视频、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明白纸等,充分利用各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面向不同群体精准推送,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火灾防控、人人有责;社会共治、人人尽责”的社会共识。要组织村两委、公益岗、网格员、党员志愿者等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提醒群众养成“三清三关”习惯,自觉参与排查纠治身边火灾隐患,有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3、强化制度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重点在电气焊作业、保温材料等全链条管控等方面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及时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和工作简报,以后每月2日前向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附件4。专项行动结束后5日内,报送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随红肖联系电话:16653767167

电子邮箱:yjbgs1234@126.com

 

附件:1.全镇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3.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4.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5.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八项重点问题清单

6.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每月工作进度表

 

 

 

 

 

 

 

 

 

附件1:

全镇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

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付春房  党委副书记(挂职)、派出所所长

   副镇长

 员:张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经贸委主任

程海滨  民政办主任

程黎明  人社所所长

   环保所所长

宋争辉  建委主任

王庆民  综合执法队长

杜方亭  养护办主任

高钟友  水利站站长

侯国强  畜牧站站长

随红肖  应急办主任

司建军  文化站站长

司品迎  卫健办主任

吕广华  教办主任

王际航  市场监管所所长

姚冲锋  自然资源所所长

 



附件2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单位名称(盖章):检查时间:年月日消防安全管理人:联系电话:

 

自查项目

序号

项目

自查方法

自查情况

备注

 

 

 

 

 

 

 

 

 

 

 

 

消防管理

制度落实

1

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及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检查相关材料

□是□否


2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存在变更

检查相关材料

□是□否


3

新变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同步签订《告知书》《承诺书》

检查相关材料

□是□否


4

是否依法依规组织本单位完成当月防火检查、巡查

检查台账档案实地查看评定

□是□否


5

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逐一实施整改

现场查看

□是□否


6

对未能当场整改的隐患,是否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并落实整改期间的严管严控措施

现场查看

□是□否


7

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现场查看

□是□否


8

是否对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完好有

现场查看

□是□否


9

是否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检查台账档案实地查看评定

□是□否


 

10

 

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开展全员消防演练

检查台账档案实地查看演练

 

□是□否消防演练次


11

是否进行全员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现场提问

□是□否培训员工人


12

是否规范使用“消防工作簿”

现场查看

□是□否


 


 

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

13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现场查看

□是□否共有人持证上岗


14

是否安装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监控系统

现场查看

□是□否


自动消防

设施维保

 

15

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是否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保养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检查台账档案实地查看评定

□是□否

维保公司名称:

维保资质编号:


 

消防力量

建设情况

16

单位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

现场查看

□是□否

微型站人,专职队人


17

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是否落实“10.30.60”灭火应急处置机制

平时掌握

□是□否


 

 

火灾隐患

情况

18

是否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综合评定

□是□否


19

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现场查看

□是□否


20

高层、多层建筑防火封堵是否到位

现场查看

□是□否


 

 

智慧消防

情况

21

是否接入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

现场查看

□是□否


22

是否运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现场查看

□是□否


23

是否运用智能化管理软件

现场查看

□是□否


说明:社会单位使用此表开展自查自纠。如没有相关内容,可不用勾选,在备注列注明情况。

 


附件3

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

 

序号

被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限期改正情况

检查时间及人员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报人:

各村居部门使用此表


附件4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编号:〔〕第

单位(场所)

名称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地址


单位类别


使用的建筑面积


使用建筑的具体楼层


所在建筑总层数


监督检查人员(签名)


单位随同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检查内容和情况记录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同时2人24小时在岗)值班情况

□执证上岗□未执证上岗□值班员数量不足□不涉及消防控制室2.是否与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维保合同□是□否□不涉及3.灭火器□完好有效□失效□未配置

4.室内消火栓□完好有效□损坏□无水□被遮挡圈占□不涉及5.室外消火栓□完好有效□损坏□无水□被遮挡圈占□不涉及

6.疏散通道□畅通□堵塞□锁闭

7.安全出口□畅通□堵塞□锁闭□缺少

8.是否开展日常消防巡查检查□是□否

9.是否存有电气线路未穿管敷设、私拉乱接情况□是□否

10.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电气焊及明火作业□是□否

11.是否违规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是□否

12.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是□否

13.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是□否

14.电动车是否违规室内停放、充电□是□否

15.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存在违规住人情况□是□否

16.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铁栅栏或广告牌□是□否

17.单位是否组织消防教育培训演练并建立档案□是□否

18.餐饮场所是否每季度清洗集烟罩及油烟管道□是□否□不涉

备注

其他检查发现的问题情况:

各村居部门使用此表检查后存档。


附件5:

 

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八项重点问题清单

 

1.火源管理。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2.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3.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4.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5.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6.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7.管理责任落实。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8.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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