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人社局:“服务型行政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处罚并不是案件办理的初衷,既帮助企业健康发展,又有效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才是最终目的。近日,宁陵县人社局经过多次走访调查,成功处理一起拖欠工资问题,双方结清所欠工资,并对涉事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赵女士在某企业务工,工期结束却遭遇拖欠工资问题。宁陵县人社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过多次走访调查,执法人员认为该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工资,存在轻微违法行为。通过多次上门约谈、协调处理、宣讲法律法规,该企业相关负责人态度端正,表示将积极配合,并联系当事人结清所欠工资。根据实际情况,宁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最终作出对该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决定。

为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质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下一步,宁陵县人社局将继续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柔性执法、执法为民,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人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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