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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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MB2857665E/2023-06258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3-01-12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领导下,嘉祥县医保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带头主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现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金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嘉祥县医保局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线,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主动监督与受理投诉举报监督、定期监督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履行依法监管职责,不断规范业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机制,推进行业自律,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二是健全联合惩戒机制。会同县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欺诈骗保案件移送查处工作的通知》,明确移送范围,规范移送程序,健全移送机制。加大惩戒力度,按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每月5日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严格执行市医保局印发的《济宁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积极兑现举报奖励。
三是建立了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我局于4月25日印发了《嘉祥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聘任2022年度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通知》,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药机构、村委会、新闻媒体、工会等20名人员担任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4月27日举行了聘任仪式。
四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全县定点医疗机构采取全面排查、数据筛查、重点检查三种方式进行自查自纠。凡如实整改上报的,从轻处理;拒不上报整改的,查实后从严从重处理。截至目前,全县医疗机构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主动退回医保基金8.24万元。
五是配合省、市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今年3月4日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双随机、一公开”启动会议在我县召开,白秀茜副县长参加会议并致辞。目前为止,已经完成四期18家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追回医保基金59.32万元,罚款45.55万元。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位居全市第一方阵,确保了我县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六是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坚持日常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建立综合监管机制,积极争取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支持,形成监管合力,建立“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制度。上级移交和群众举报,共处理定点医院5家次,追回医保基金20.05 万元,罚款42.45万元。
七是加大《条例》宣传,营造浓厚氛围。4月份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印发了《嘉祥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联合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县城区获麟广场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医院、进社区集中宣传。通过发放医保政策明白纸、条例宣传页、宣传袋的方式,宣传《条例》。共印发《条例》宣传册5000本,宣传页20000份。通过“嘉祥县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条例》宣传正片和动漫。
二、行政执法开展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根据《嘉祥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扎实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行政处罚信息数据录入公示工作。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编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全过程记录设备使用管理监督规则》,确定本部门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比例、标准,积极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等记录设备,逐步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实时记录和监督。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2)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统一规范后的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完善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做到纸质文书和电子文书一致,逐步提高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信息化水平。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严格执行《嘉祥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力量,配备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满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需要。全局现有执法人员31名,法制审核人员2名,占比6.45%。
(二)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落实上级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工作部署,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公示救济举报渠道,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市医保局的统一组织下,我局组织了四期“双随机、一公开”的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涉及行政处罚案件共18件,已完成15件,正在走程序的3件。及时录入“济宁市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和移动执法平台”15件。
(三)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情况
根据在编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严密组织对执法证件的考取、领取、清理工作。我局在编在岗行政执法人员31名,未配备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制定年度培训方案,严格对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从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形象建设抓起,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法治政府建设评议考核制,创新办案手段,规范办案程序,增强执法人员“会管理、会服务、会执法、会协调”工作能力,锤炼严谨、唯实的办案作风,不断提升城管队伍法治政府建设、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开展乱罚款问题专项监督自查
认真开展乱罚款问题专项监督自查,我局不存在随意检查重复罚款、超越职权提高罚款标准、擅自制定罚款指标下达罚款任务、违法设置电子监控设备并据此罚款、不按照法定处罚程序进行处罚、不规范制作处罚案卷等问题。
(五)免罚轻罚清单工作落实情况
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未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的,通知限期缴纳,补缴后予以免罚轻罚。
(六)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情况
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作为为民服务部门,我们建立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并建立案件办理清单,认真落实,进一步为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减轻负担,优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