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统筹规范全县教育系统通报表扬工作的实 施 意 见

索引号: 11370829004333734U/2022-05067 发布机构: 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教师管理
成文日期: 2022-07-0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为进一步增强通报表扬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统筹规范通报表扬工作流程,积极培树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现就组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通报表扬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广大教师坚持“四个相统一”,当好“四个引路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领导,确保方向。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二)突出师德,实事求是。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优中选优。

(三)公平公正,公示公开。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

(四)注重实绩,侧重基层。坚持重实绩实效、重示范引领、干部群众公认原则,名额分配上向乡村教师大幅倾斜。

三、表扬项目及范围

(一)嘉祥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等。

(二)嘉祥县优秀教师推荐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三)嘉祥县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嘉祥县集体三等功、个人三等功、教育十大功臣原则上从获得以上表扬项目的集体或个人中产生。年度表扬的项目类型、名额数量,结合历年来情况灵活确定,按照实有教师比例分配至各镇街教办和县直学校。

四、推荐标准条件

(一)嘉祥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育人文化,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办学实绩卓著,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职业教育领域的教育机构: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注重德技并修、工学结合,勇于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办学实绩卓著,具有表率作用。

(二)嘉祥县优秀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原则上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 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 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4. 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5. 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比较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嘉祥县优秀教育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原则上从事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 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4. 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 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五、推荐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推荐程序。各推荐单位要对照标准条件,认真制定评选细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先进事迹。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对各单位提报的拟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和审核,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最终表扬对象。

(二)严把标准。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嘉祥县优秀教师的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职业学校重点推荐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突出“做中教、做中学”的骨干带头教师。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当年度不得参与评先树优:

1. 受到纪律政务处分,目前还在处分期、影响期的。

2. 正在审查逮捕、取保候审或正在审查起诉的。

3. 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下的。

4. 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的。

5. 其他不得推荐的负面情形。

(三)统筹兼顾。指标分配向基层和教学一线、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者、援派干部(含援派教师)倾斜,特别是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学校倾斜。推荐的先进集体中,乡镇学校一般应占40%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占60%以上。推荐的全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中,乡镇中小学教师和管理人员应占推荐总名额的35%以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应占推荐总名额的5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应占推荐总名额的20%以上。

(四)严肃纪律。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戴帽推荐。对未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对在推荐表扬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为保证通报表扬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时间要求,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确保推荐质量,按分配名额按时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所有料均需提交书面打印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文档。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 嘉祥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2. 嘉祥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附件1

嘉祥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奖励类型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审批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

附件2

嘉祥县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  生

年  月


(照片)

政  治

面  貌


教龄


学历


专业技

术职务


身  份

证  号


参加工作

时    间


近 三 年

考核情况


现 任 行

政 职 务


所在单位


邮  编


通信地址


电  话


奖励类型

¨个人三等功  ¨教育十大功臣  ¨优秀教师  ¨师德标兵  ¨优秀教育工作者


曾 获

主 要

荣 誉

称 号

和 奖


(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1000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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