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94号提案(关于加强桶装水监管的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113708290043153849/2022-10328 发布机构: 嘉祥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成文日期: 2022-06-2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尊敬的戴新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桶装水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与关心。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系民生。

一、我县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情况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桶装饮用水已走进办公室、公共场所以及城镇家庭。截止目前,我县现有桶装水生产企业8家。

二、加强监管,保障质量安全 

我局切实加强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监管。一是加强对生产经营者宣传培训,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从业人员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工作。二是从严桶装水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做到检验合格方可出厂进入销售环节。三是对桶装饮用水经营监督检查。重点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进货索证索票及查验登记、食品贮存等进行检查规范,查处违法违规情况。四是开展监督抽检。每年食品安全抽检必安排有桶装水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加大监管批次,加大抽检力度,对全县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均进行公开,行政处罚依法进行公开。五是加强对桶装水水桶安全监管,检查水桶循环使用情况,采购水桶应索证索票,水桶由食品级聚碳酸酯(PC)等材料制成;检查水桶内外清洗消毒情况;检查设备设施运转情况,企业应按要求使用、维护和保养粗滤、精滤、杀菌、去离子净化等设施;检查水贮存罐、水处理、自动灌装封盖(口)等设备是否清洁,空气净化和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工作人员是否执行设备清洗消毒制度。

三、突出重点,精准监管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一是生产加工环境是否符合 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二是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或擅自变更生产条件的情况;三是原辅材料采购、索证索票材料是否齐全;四是依法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销售行为,未获证及生产许可证到期未换证企业一律停止生产;五是必备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是否齐全,运转是否正常;六是企业是否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严格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七是检查出厂产品是否批批检验;八是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九是企业生产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有健康证;十是多渠道宣传桶装水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对发现的问题可拨打12345和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我们相信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在全社会共同参与下,特别是在您这样的政协委员关注下,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定会上一个新的台阶。

感谢您对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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