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界一次会议第84号提案(关于加快济宁嘉祥嘉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批复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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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4067P/2022-10330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成文日期: | 2022-06-2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文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济宁嘉祥嘉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批复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专人进行调查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为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我局积极协调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加大对上争取指标力度,县委、县政府投入巨大人力、财力,大力挖潜存量建设用地指标。2020年以来,已保障马村、仲山、卧龙山变电站等项目建设用地20亩,但所争取和挖潜指标无法全部满足当前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二、存在问题
(一)依据《土地管理法》、“要素跟着项目走”和省、市关于使用新增计划指标要求,拟用地块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且不得存在违法用地等条件。经对接了解,您提出的嘉祥嘉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拟选址,不符合我县现行城乡建设规划。
(二)根据《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山东省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类第五条“变电站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第5.1条110KV变电站站区用地基本指标,不应超过表5.1的规定”的规定,即不得超过4.2亩,项目计划申请用地8.5亩,超出《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规定标准。
三、下步工作建议
1、为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依据《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要求,修改规划设计,其用地面积不应超过《控制标准》规定的4.2亩控制用地面积。
2、为确保顺利落实用地保障,建议项目单位选址是应优先考虑存量建设用地(二调、三调均为存量建设用地)。
3、请用地单位及时对接县规划发展服务中心,根据项目拟选位置,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后,我局负责办理用地手续上报工作。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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