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7号建议(关于落实新能源项目建设用地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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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4067P/2022-10355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成文日期: | 2022-06-2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孙文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新能源项目建设用地”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专人进行调查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申请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1、整县制屋顶分布式光伏国家试点项目;2、400兆瓦农光+渔光互补综合利用项目;3、生物质气+沼气耦合发电联产项目;4、绿色智慧能源小镇项目。
上述4个项目中,只有400兆瓦农光+渔光互补综合利用项目上报了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用地基本得到落实,剩余其他3个项目用地规划和用地均未落实。
(二)用地指标基本情况
近年来,为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我局积极协调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加大对上争取指标力度,县委、县政府投入巨大人力、财力,大力挖潜存量建设用地指标,但所争取和挖潜指标无法全部满足当前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二、存在问题
依据《土地管理法》和省、市要求,拟用地块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标准,且不得存在违法用地等条件。经对接了解,您提出的生物质气+沼气耦合发电联产项目,目前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项目不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第一条第四项:“国家级规划明确的能源项目。……”的规定,故目前无法上报自然资源部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无法上报办理用地手续审批。
绿色智慧能源小镇项目,目前尚未提供规划选址,故无法根据项目用地性质核对相关情况。
三、下步工作建议
1、您提出的整县制屋顶分布式光伏国家试点项目,不需新增用地,不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2、关于将项目纳入我县国土空间规划问题,建议用地单位积极对接县规划服务发展中心,待批复后再研究制定用地保障工作。
3、落实建设用地指标问题。
⑴新增指标。依据 “要素跟着项目走” 关于使用新增计划指标规定,待项目纳入我县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后,及时对接县发改部门,将项目申报为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或将项目纳入山东省重大基础设项目,我局积极配合对上申请新增计划用地指标保障项目用地。
⑵挂钩指标。我县积极挖潜增减挂钩指标,但因我县建设用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每年挖潜出的挂钩指标无法满足项目用地需求,故无法全部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建议可对外购买挂钩指标,跨省挂钩指标约30万元/亩(目前省级正在洽谈,什么时候可用待定),购买其他地市挂钩指标约50万元/亩,我局做好协调工作。
4、为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建议项目进一步优化规划设计,严格依据《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要求设计用地控制规模。
5、为确保落实用地保障,建议项目单位选址是应优先考虑存量建设用地(二调、三调均为存量建设用地),选址位置应符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合理解决用地指标缺口问题。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