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国家已经取消的资质,不能再作为政府采购资格条件!
- 发布日期: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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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通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设置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过很多资质在“放管服”的大背景下已经取消了,这些国家已经取消的资质在政府采购中不可以再作为资格条件,千万要注意!
1.“八大员”证书
原审批部门: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取消时间:2018年12月
相关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国务院“互联网+督查”通报:山东省群众反映当地工程类招标仍要求提供“八大员”证书 山东省认真组织核查整改纠正有关地方违规做法》办理施工许可、备案登记等环节,不再要求将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持证情况作为前置条件或监督、检查、评价内容;在招投标活动中,也不再要求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
“八大员”是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
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原审批部门:应急管理部
取消时间:2019年5月
相关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通知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认真贯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各地消防救援机构不得再实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也不得变相设置从业限制、准入限制。
3.保安培训许可证
原审批部门:省级公安部门
取消时间:2021年7月
相关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取消“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改为备案管理。
4.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
原审批部门:国家人防办及省级人防主管部门
取消时间:2021年7月
相关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取消“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乙、丙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
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
原审批部门:国家人防办及省级人防主管部门
取消时间:2021年7月
相关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取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人防工程专业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设计。
6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
原审批部门:水利部
取消时间:2015年2月
相关依据: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取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不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
7.地质勘查资质
原审批部门:国土资源部、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取消时间:2017年9月
相关依据: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审批。
《国土资源部关于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告》(2017年第32号)不再受理地质勘查资质新设、延续、变更、补证等申请和开展审批工作,也不得以转交下属事业单位、协会继续审批等方式搞变相审批。来源:采购学园
8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认定
原审批部门:中国地震局
取消时间:2017年9月
相关依据: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认定。
《中国地震局关于取消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认定审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告》(中国地震局公告第29号)各级地震部门、工程建设单位或其他委托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作为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条件。
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
原审批部门:水利部
取消时间:2014年10月
相关依据: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办资源(2014)188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不再作为行政许可管理。
10.防雷单位资质
原审批部门:各级气象部门
取消日期:2016年6月
相关依据:
《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清理规范防雷单位资质许可。取消气象部门对防雷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防雷的设计、施工,可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