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哪个可以收?哪个不能收?
- 发布日期: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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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可以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吗?
投标保证金
是否可以收取:是
法规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
是否可以收取:是
法规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 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质量保证金
是否可以收取:否
法规依据:
《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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