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哪个可以收?哪个不能收?

政府采购中,可以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吗?


投标保证金

是否可以收取:是

法规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

是否可以收取:是

法规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 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质量保证金

是否可以收取:否 

法规依据:

《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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