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嘉祥县县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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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515H/2022-08256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2-11-08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提高我县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强化社会监督,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和《山东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济宁市市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有关规定,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了《嘉祥县县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收费目录清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收费目录清单》公布后,执行中如发生变化,将及时更新。
二、各执收单位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实施收费行为前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嘉祥县县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嘉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8日
附件 | |||||||||||
嘉祥县县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 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备注 |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车辆停放半小时之内免费;超过半个小时的2元/车·小时。 | 《关于济宁曲阜机场停车场延续执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嘉发改字〔2021〕47号) | 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县有关部门 | 住建部门 | 否 | ||||
来院就诊就医人员、陪护的病人家属等人员的车辆免费;车辆停放1小时以内的,免费。超过1小时的1元/车·小时。 | 《关于嘉祥县人民医院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嘉发改字〔2022〕12号) 《关于嘉祥县大张楼镇卫生院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嘉发改字〔2022〕16号) | ||||||||||
车辆停放半小时之内免费;超过半小时的,2小时以内每辆车每次2元,第三小时起1元/1小时,每天累计最高收费8元。 | 《关于进一步明确济宁交运集团嘉祥汽车站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嘉发改字〔2021〕36号) | ||||||||||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见文件 | 《关于规范嘉祥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嘉发改字〔2021〕48号) | |||||||||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二、生活垃圾处理费 (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的) |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6元/户·月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祥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嘉政办发〔2022〕2号) | 县人民 政府 | 住建部门
| 否 | ||||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祥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嘉政办发〔2022〕2号) | 县人民 政府 | 住建部门 | 是 | ||||||
三、居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城市用户为25元/月、农村用户为16元/月;烈士家属、老红军、老红军配偶按12元/月收取;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五保户等按12元/月收取。 | 转发《关于重新明确有线电视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嘉发改字〔2020〕31号) | 县发展改革部门 | 广电部门 | 否 |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四、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 0.2-1.6元/平方米·月 | 《关于公布嘉祥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嘉发改字﹝2020﹞44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相关事项的通知》(嘉发改字﹝2020﹞50号) | 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管部门 | 住建部门 | 否 |
说明:本目录不包含中央、省、市定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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