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 发布日期: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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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政法部副主任 王义国
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深刻阐述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如何理解、贯彻这一重要论断,对于指导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和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具有重要意义。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断的逻辑
所谓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生产经营、退出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2003年,世界银行发布《营商环境报告》,“营商环境”取代“投资环境”概念进入公众视野。世界银行的报告表明,良好的营商环境会使投资率增长0.3%,GDP增长率增加0.36%。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此后,“营商环境”这一概念取代了“投资环境”,出现在党的文件和领导人讲话当中。2014年1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加快市场化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国际竞争力和抵抗风险能力。”法治化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重要目标最先确立下来。随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演讲、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向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致贺信中反复强调建设、营造和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三大目标确立下来。
从单一法治化目标到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三大目标表述的变化,法治化始终放在第一位,法治化是营商环境构建的保障,为实现营商环境便利化和国际化提供基础和制度支撑。
2017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讲话时强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只有法治才能提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讲话时直接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到“完善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再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贯穿于习近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论述的始终,成为习近平总书记优化营商环境的主线和重要抓手。
二、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
(一)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用法治限制“有形之手”,放活“无形之手”,政府致力于制定规则和优化环境,把市场能解决的交给市场。具体做法是拉清单,拉权力清单,实施正面清单管理,明确政府“能做什么”;同时,还要拉负面清单,实施负面清单治理,明确市场“不能做什么”。
(二)平等保护
法治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保护产权就是保护生产力,让各类产权的所有者安心,没有比法治更好的“定心丸”。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意见》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创造动力。
(三)遵守行政承诺和行政合同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政策承诺和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司法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审判机关等要坚持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帮助维护政府诚信,关键时刻要保住市场主体、保住就业、保住税收、保住稳定,防止因为政府诚信问题恶化营商环境,造成营商负能量散播。
(四)政务服务减材料
当前,各级政府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市场主体的满意度逐年提高,但是仍然存在需要提供材料重复和过多的问题。应尽快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减少市场主体材料提供数量,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当然还需要加强共享数据安全管理,保护市场主体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