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居民的一封信

  • 发布日期:2021-11-16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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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参保居民:

您们好!嘉祥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且未在外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外来常住人员、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等。

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在县外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重复参保,不纳入我县居民医保覆盖范围。

二、缴费标准

2022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三、征缴方式

(一)政府资助缴费人群

享受政策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人、扶贫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继续由政府按照规定资助缴费。

2016年1月22日前确定的农村独女及双女户父母个人缴费部分继续由政府资助缴费,其中2016年1月22日及以后再生育的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政府资助。2016年1月22日及以后新出现的农村独女及双女户不享受政府资助。

对享受政府资助缴费的人群,由个人或以村为单位到各镇街医保服务站参保登记、信息录入与标识,各镇街医保服务站报县医保中心进行参保确认。

(二)正常缴费人群

正常缴费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山东社保费缴纳”)、邮政储蓄银行和银联商务聚合二维码、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爱山东”APP(“社保费缴纳”)、建设银行“裕农通”、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商业银行柜面、办税服务厅等方式和渠道进行自主缴费。

1.对村居正常缴费人,设集中缴费期,一般设定为10-15天,具体时间由各镇街根据实际统一确定。集中缴费期内,由参保缴费人户籍地或常驻地镇街安排各村居负责组织政策宣传、缴费辅导、帮办代办。集中缴费期内,缴费方式主要采用:微信小程序、邮政储蓄银行二维码、支付宝、“爱山东”APP、建设银行“裕农通”、山东省电子税务局。

2.对于非村居(包括县直各单位、镇街各单位、部分企业单位)正常缴费人,不设置集中缴费期,缴费人可通过上述方式和渠道进行自主缴费。

四、征缴期限

(一)村居集中缴费阶段,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二)居民自主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

五、咨询方式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问题可拨打医保部门咨询电话:12333;也可咨询当地镇街医保经办机构。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缴费事宜可拨打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也可咨询当地税务分局。

六、其他事宜

如果您是新参保居民,请先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再通过税务机关明确的缴费渠道缴纳,无论您采取哪种方式缴纳医疗保险费都应在2021年12月20日前及时足额缴纳,避免因缴费不及时影响社保待遇正常享受。

嘉祥县税务局   嘉祥县医保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