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 发布日期: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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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004333734U/2020-08856 发布机构: 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0-06-09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要求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020〕 1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有利于疫情防控,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特长生考试等。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考试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形式呈现,其中地理、生物科目的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他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科目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计算器。

各科目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物理、化学合场11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场110分。

今年信息技术、实验操作和体育现场测试因疫情原因暂停一年,按满分计入2020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考生成绩,作为高中段学校招生依据。

考试时间:7月13日—15日。

科  目
时 间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7月13日

(星期一)

语        文

(9:00—11:00)

道德与法治   历史

7月14日

(星期二)

数        学

(9:00—11:00)

物理    化学

(14:30—16:30)

7月15日

(星期三)

英        语

(9:00—11:00)

英语听力(9:00—9:20)

学 业 考 试

7月13日下午,三年制考生考道德与法治、历史,时间为14:30—16:30;四年制考生考道德与法治,时间为14:30—15:30。

7月15日下午,非毕业年级初中(包含补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三年制初二考地理,时间为14:30—15:30;三年制初二考生物,时间为16:10—17:10。

地理、生物学业成绩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毕业当年可自愿报名申请参加重考,考试时间为7月15日下午,重考成绩等级最高计为B级。往届毕业生、市外转入考生,应参加我市组织所有学科的学业考试,报名时要单独注明,另行安排考场。复学学生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

(二)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由初中学校进行考查,考查结果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在学生初中三(四)年成长记录、学期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济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各初中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纸质版、电子版于6月6日前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jxpjk@163.com),县教育和体育局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特长生考试

各普通高中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招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报县教育和体育局主管科室审批后向社会公布,由普通高中在县教育和体育局主管科室指导下组织专业测试。

三、命题指导原则和要求

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在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考查的同时,突出核心素养考查。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重视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加强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影响较大的知识和能力的考查。

考试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的联系,增强问题的真实性和情境性,重视考查学生提出、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

四、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实行指令性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指导性计划。

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招生范围招生,不得突破,凡拟进行第二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须提前公布一二批次录取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可以面向全市初中毕业生招生。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面向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招生。

6月10日前,各县市区将本地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并同步向市教育局报送网址链接,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将分别在官方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考生报名和志愿填报

(一)报名

考生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初中学校负责组织。

嘉祥县(含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户籍(落户时间须在2020年5月31日之前),需回嘉祥县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考生,考生应具有正常在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籍,到嘉祥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学籍在市外的,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原就读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在市内其他县市区的,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原就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报考特长生的考生,在参加招生学校的特长测试时,需持初中生源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参加考试,招生学校依据考生学籍证明信息录入特长测试成绩。

已注册高中段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二)信息采集

考生基本信息从全省基础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中采集(学籍以2020年5月31日为截止时间),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学生姓名必须与户口簿、学籍姓名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三)志愿填报

考生可报考四类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中等职业学校。报考上述学校,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各学校录取依据。志愿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上旬):考生填报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两类学校不得兼报,报名信息由各学校或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后上传至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6月10日前,各初中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传至济宁市高中段招生平台。

第二阶段(8月中上旬):未被第一阶段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报考“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中等职业学校以及设置第二批次录取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其中,报考“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考生自行登录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要求、招生计划在济宁教育网(jnjy.jining.gov.cn)查询;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可直接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设置第二批次录取计划的普通高中的,统一使用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进行。

志愿填报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填报地点设在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指导,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宣传,让学生充分了解学校,指导学生合理选择报考学校。第一阶段填报时,考生确定报考志愿后,需填写《2020年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由家长签名确认。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任何人不得改动志愿。

六、录取

(一)普通高中录取

录取包括推荐生录取、指标生录取、统招生录取、特长生录取。录取时综合参照学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动手操作能力、特长潜能等择优录取。未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凡是被我市高中录取的学生,不得再次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对录取后未按时报到的考生,以自动退学处理。

1.特长生录取。根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016〕40号)要求,依据专业考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依据专业考试和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已被录取为特长生的,不能再调整为普通生录取。未被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纳入统招生录取。

2.指标生录取。县教育和体育局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学籍数、应届在籍在读的初中毕业生数和初中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等综合评价结果,将本县省级规范化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录取时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按照分配到各初中的指标数,依据考生的志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科目等级须达到B级(含B级)以上,分数不低于统招线下60分。未完成指标生数的初中学校,下年度调减相应指标生计划。初中学生在毕业学校就读不满两学年的(以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平台学籍信息为准,2018年8月31日以后转入的),录取时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纳入统招生录取。

    3.统招生录取。依据学业考试成绩、考查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科目成绩须达到C级(含C级)以上。

8月10日前,高中学校录取名单由县教育和体育局上传至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后由各普通高中发放录取通知书(加盖县学籍专章)。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后形成录取库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进行比对核实,重点检查学校执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情况。通过市教育局复核确认的考生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录取工作结束后任何学校不得再接纳新生,未上传至录取平台和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二)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据公布的分数线及学生志愿录取。其中,“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考生成绩位次须在全市考生的前50%,且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若生源不足时,报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报考成绩位次在5%内适当下浮。“2+3”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分的50%。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按公布的分数线执行。被“3+4”录取的考生(以市招考院提供的录取名单为准),不得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三)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由各学校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业考试成绩及填报志愿,与普通高中同步录取;第二批次各学校根据第二阶段报名情况自行组织生源录取。

(四)特殊考生政策

    1.综合类: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港、澳、台考生加5分录取。

2.军人子女类: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按照《济宁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济政联〔2012〕1号)文件规定执行。一是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二是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三是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含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上三种情况,可由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分别按照当年统招录取分值10%、5%、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公安民警子女类:根据《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文件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8〕67号)5要求,公安烈士子女降 20 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降10分录取。

4.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类: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四件实事的通知》(济办发电〔2020〕30号)要求,一线人员子女参加中考的,立功受奖及援鄂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其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当年录取分值3%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报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并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按所报志愿直接录取。一线人员条件、范围及人员名单由市卫生健康委按照省规定要求负责确定。(该政策仅限2020年高中段学校录取执行,立功受奖人员子女可延长至2021年)

5.听力残疾学生: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于中考报名时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审核、公示、批准后,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计入总分,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5。

考生若同时符合1、2、3、4类条件,选其最高项计算,不累计计算。特殊考生需填写《2020年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附件4),并上交原件和复印件,且在考生所在初中及班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相关材料由初中学校于6月9日前上报县教育和体育局。6月10日前,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并予以公示后(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市教育局。

七、工作要求

(一)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

县教育和体育局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试组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在各环节中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工作要求,保障好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卫生健康、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单位,完善疫情防控、命题组织、考务安排等制度,制定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及疫情防控工作培训,提升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考生和家长考试防疫教育宣传,使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理解和支持考试和防疫要求。

(二)严肃招生考试纪律

要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自觉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初中在校学生提前进入高中学习,不得用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非正当形式及不切实际的许诺乱拉生源。要按省定班额平行编班,班额不得超过50人,严禁划分重点班、快慢班等。任何高中学校不得违规接收借读学生,也不得允许本校学生外出借读。

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严禁教师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或代学生填报志愿,不得阻止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或以志愿填报不符合学校的要求为由阻止学生在校学习,在报名期间不得扣留学生报名所需材料。

要加强对招生学校、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严格落实省教育厅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见附件8),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三)严格考务管理

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制度,保质、保量、安全、有序地开展考试工作。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到评卷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外语听力设备和阅卷设备,明确考试组织、阅卷评分、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严格保密管理,严禁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处理在保密期的试卷,做到保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造成试题泄密或在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做好考务人员的选聘和培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因违纪监考被处理的教师不得再参与考务工作。

(四)加强政策宣传

要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通过召开线上家长会、设立咨询热线、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学生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和资助政策,包括高中招生录取各项政策、中职生免费政策、中职对口升高职和本科政策、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等。各招生学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进行不切实际或不符合政策的宣传。

 

附件:1.2020年嘉祥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2020年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3.2020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

4.2020年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

5.2020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安排表

6.2020年高中段招生嘉祥一中指标生分配表

7.  2020年嘉祥县职业中专招生指标分配表

8.   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526

 

 

 

 

 

 

 

附件1

2020年嘉祥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卫东  县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东海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县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张海英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永倩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兆岩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东阳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冯勋波  县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

胡善杰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胡朝民  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张兆辉  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与学前教育科

张新雨  县教育和体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胡长平  嘉祥县招生考试中心

张  华  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

杜  娟  县教育和体育局机关纪委

朱振芹  县教育和体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刘守慧  嘉祥县电教仪器装备中心

汤  旺  县教育和体育局计划财务与审计科

高建伟  县教育和体育局发展规划科

楚黎静  嘉祥县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宣传信息室

附件2

 

2020年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学校(盖章):

姓  名


学籍号


1寸正面

免冠照片

出生年月


性    别


政治面貌


家庭电话


家庭地址


父  亲


工作单位


母  亲


工作单位


报考志愿


监护人

签  字


录取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考生被录取后,此表由招生学校存入学生档案。

2.考生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时,应注明所选学校及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简介,请登录济宁教育网职成教育栏目查询)。

3.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兼报,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4.凡是已经被我市高中录取的学生,不得被其他高中再次录取。

附件3

2020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招生计划

备注

嘉祥县第一中学

4400

普通高中

嘉祥县萌山高中

1300

济宁经开区高中

1000

嘉祥县职业中专

2600人

中等职业学校

 

2020 年高中段招生考试高中学校志愿代码

 

学校

代码

嘉祥县第一中学

3708290011

嘉祥县萌山高中

3708290003

济宁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

3708930001

嘉祥县职业中专

3708290001

C1  建筑工程施工

C2  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

C3  机电技术应用

C4  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

C5  汽车运用与维修

C6  计算机应用

C7  电子技术应用

C8  通信运营服务

C9  会计

 

 

附件4

2020年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特殊考生

 

姓名


性别


学籍号


特殊

考生

类别


主管

部门

意见

 

 

 

 

 

                  审查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毕业

学校

意见

 

 

 

 

 

                  审查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注:1.军人子女需在特殊考生类别栏填写父母姓名、单位和职业。

  1. 需按类别到侨办、团级以上政治部、公安、民政、残联、卫健等相关部门单位审查盖章。

  2. 初中学校审查盖章后,报名时将特殊考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此表报考生报考高中学校所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

     

    附件5

     

    2020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

    时间安排表

     

  

  

   

2020-6-3

星期三

上午

万张镇中学,孟姑集镇中学

大张楼镇中学 、马集中学

下午

嘉祥县三中,金屯中学

满硐镇中学、仲山一中、仲山二中

2020-6-4

星期四

上午

疃里镇二中、三中、四中

萌山初中

下午

卧龙山镇中学、祥城中学

2020-6-5

星期五

上午

嘉祥县二中、黄垓镇中学

老僧堂镇中学、马村镇中学

下午

嘉祥县四中、宗圣中学

 

 

 

附件6

2020年嘉祥县高中段招生

嘉祥县一中指标生分配一览表

单   位

参与分配指标生学生数

指标生数

嘉祥二中

831

159

嘉祥三中

1189

228

嘉祥四中

232

44

宗圣中学

2830

542

萌山初中

1024

196

祥城中学

1018

195

万张中学

576

110

马村中学

472

90

张楼中学

503

96

黄垓中学

358

69

老僧堂中学

469

90

孟姑集中学

384

73

卧龙山中学

1046

200

仲山一中

540

103

仲山二中

119

23

金屯中学

608

116

满硐中学

413

79

疃里二中

422

81

疃里三中

238

46

疃里四中

282

54

马集中学

240

46

合 计

13794

2640

附件7

2020年嘉祥县职业中专招生指标分配一览表

单位

参与分配指标生学生数

指标生数


嘉祥二中

831

158


嘉祥三中

1189

200


嘉祥四中

232

46


宗圣中学

2830

538


萌山初中

1024

195


祥城中学

1018

195


万张中学

576

109


马村中学

472

90


大张楼中学

503

96


黄垓中学

358

68


老僧堂中学

469

89


孟姑集中学

384

73


卧龙山中学

1046

198


仲山一中

540

102


仲山二中

119

23


金屯中学

608

116


满硐中学

413

78


疃里中学

422

80


疃里三中

238

45


疃里四中

282

55


马集中学

240

46


合计

13794

2600


 

附件8

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初中在校学生提前进入高中学习;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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