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嘉住建字[2020]19号)
- 发布日期: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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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6030/2020-11551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0-04-1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嘉住建字[2020]19号
嘉祥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各在建项目施工企业、局属相关科室:
根据县安委会《嘉祥县“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嘉发〔2020〕4 号)文件要求,在全县迅速形成大干实干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6月底,在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为确保工作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重点工作攻坚年”的重要阶段性工作,充分动员各建筑企业的力量,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法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深化建筑施工领域攻坚治理,确保全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建筑施工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我局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相关情况的收集、汇总、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重点内容
施工单位重点检查安全管控体系建立情况,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降低安全生产投入,特别是防火、防触电、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企业安全责任体系、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管理体系以及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有效,是否存在违章指挥现象。建设工程项目是否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三类人员”是否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30日至4月5日)
1. 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建筑施工领域实际,制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营造百日攻坚、严查隐患的浓厚氛围。
2. 履行监管责任。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的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
3. 认真自查自纠。各企业对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行为的,立即整改,并上报,自觉接受处理。若存在问题不主动上报的,一经查实必严肃处理。
(二)全面攻坚治理阶段(4月6日至6月15日)
我局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强化建筑施工领域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通过明察暗访,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企业责任人,集中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推动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督导抽查、总结提高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1. 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已责令停工整改、企业逐一复查。
2. 全面总结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巩固工作成果,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成立“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领导专项治理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提高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切实做到统筹兼顾。集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020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