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效果评估
- 发布日期:2020-12-01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910Q/2020-11632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执行效果评估 |
成文日期: | 2020-12-0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嘉祥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效果评估
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嘉祥县医保局对《嘉祥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评估,情况如下:
一、文件基本情况
《嘉祥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适用范围人群和护理保险资金的筹集标准、支付范围和待遇标准。有效期至2021年6月2日。
二、评估组织情况
医保局成立专项评估小组,制定了评估方案,对《嘉祥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审查,并征求了相关部门、企业的意见建议,确定了此次评估报告。
三、评估内容
通过审查,《嘉祥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此细则是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济政办发〔2018〕3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的。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使用,执行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建立举报投诉、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欺诈防范等风险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水平。通过使文件内容不断完善。同时听取群众意见,并对文件公示评估,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关内容符合嘉祥县实际情况,单位及群众反馈意见良好,具有可执行性。
四、评估结论
《嘉祥县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实施以来,执行情况良好。
嘉祥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26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