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物业管理从群众“不满意”做起
- 发布日期:2020-11-09 10:02
- 浏览次数:
- 录入人:嘉祥不动产登记中心
- 信息来源:嘉祥不动产登记中心
在创建群众满意物业工作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做起,联合县群众服务中心,对物业服务行业和工作中群众“不满意”进行调查,共调查出反映物业费高;收费不透明,私自收取自来水加压费、门禁改造费、停车费等;个别小区没有水改、电改,物业收取水费、电费价格高;物业管理水平低,管理不到位,服务不达标,服务态度差,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私自停水、停电等现象;对于私搭乱建不作为,前期不管不问,后期推逶责任;不按要求退还装修押金;对于业主反映的问题应付对付,不及时解决;楼道垃圾不能及时清理、乱贴乱画严重,倒垃圾不方便、清运不及时,小区内有养殖家禽、鸽子等现象。
不允许没有停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或临时进入小区,或存在收取押金、违规收取停车费等现象;基础配套设施差,道路损坏维修不及时;电梯维修、维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消防通道被占用、公共区域墙体脱落;绿化绿地少,有的私自改建停车位;大部分小区(包括物管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不透明,相关职能单位履职不到位等六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针对群众“不满意”的这些问题,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认真抓,认真改,真抓实干,不断提高企业的服务水平。住宅小区门卫室和物业办公室硬件设施到位、制度公布规范、保安管理规范、服务态度优良,群众对住宅物业服务窗口环境和服务质量感受度明显提升,物业服务一线工作人员工作环境持续改善;住宅小区内推广实施标准化公开公示栏,未建立公示栏的住宅小区,要抓紧时间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公开公示内容包括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经营所得收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公示时间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时,公示维修服务电话、客服投诉电话等;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设施设备管养标准,健全电梯、二次供水、消防和安防等设施设备管养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设施设备年检报告、检测合格证等齐全,并在机房显著位置张贴。设备管线标志清晰、规范统一,仪表仪器运行正常、数据准确,日常运行、维修、保养记录完整。确保做好物业服务对业主公用的设施设备保值增值服务,提升业主满意度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服务场所做好标识标牌的管理,确保按要求标识张贴。特别是要加强有关消防、电梯等涉及业主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标识标牌要做到清晰、规范。提高住宅小区绿化养护水平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做到各类植物生长正常绿篱、草坪修剪及时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裸露地表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各类园林设施设施无明显破损;通过小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业主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物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典型案例及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动态,让业主了解各自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业主对物业工作的认识程度;建立受理业主投诉、报修专人负责制,设立投诉、报修台账,对群众直接向物业反映的问题以及物业科反馈的问题要积极跟进,及时与反映人取得联系,了解群众诉求。对属于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解决措施和时间;对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的问题,例如饲养家禽、乱搭乱建等情况,要及时进行劝阻,对不听劝告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并留存证据,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上报。同时,联合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嘉祥县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服务等级动态调整机制”,对群众投诉率高、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低、达不到服务标准和物业考核评分经常排名靠后的小区,将重点监督检查,采取限期整改的措施,并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降低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降低物业诚信等级。对拒不整改、仍服务不到位的,将联合街道社区,优先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建议业主委员会按照市场化管理模式,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将原企业纳入物业诚信系统黑名单,进行全市通报。对群众投诉率低、群众满意度高、物业考核评分排名前列的小区,优先纳入省级、市级“示范小区”的评选范畴,优先推荐“前期物业投标”资格,优先推荐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资格,并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在原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调10%作为奖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