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21号建议(关于加强农村冬季清洁安全取暖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1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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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6030/2019-09257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成文日期: | 2019-07-0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王悦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县于2017年开始实施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2017年实施改造4300户,2018年实施改造3457户,共计改造7757户,共涉及8个镇街44个村庄(社区)。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冬季安全取暖工作,我局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农村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安全平稳运行。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为全面做好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燃热办、安监站、施工科、质监站、城建科、村镇科等相关科室科股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县清洁取暖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竣工验收、后期运营等重点环节的安全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平稳运行。
二、强化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进一步加强清洁取暖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严格安全管控,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燃气管道、电力线路、设备、器具等。严格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督促燃气企业、供电企业、各有关镇街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排查整改各类隐患。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验收标准,该整改的必须整改,该返工的必须返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三、明确责任主体,加强运行管理
明确镇街政府(办事处)、燃气企业、供电企业、村“两委”、改造用户等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方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建立健全相关机构和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能力。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督促燃气供电企业配备相应数量专业人员,加大日常巡检频次。对于清洁取暖工程存在的运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隐患及影响取暖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隐患问题,及时予以拆除、更换、责令停产停业等,限期整改。完善清洁取暖工程安全应急救援方案,配置应急救援力量,定期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大安全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加大燃气使用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督促燃气供电企业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大力普及科学使用气代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安排人员进村入户,手把手地教,提高村民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和技能,掌握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法,特别是要提高保护燃气管道的意识,防范农村燃放烟花爆竹、车辆挤压、第三方破坏、自然灾害等对架空敷设管道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清洁取暖工程成为真正的惠民工程、安全工程、放心工程。
五、健全管理体制,做好安全培训
建立了燃气企业、镇街政府、社区村居安全网络。燃气企业在各镇街、村居设立服务站,负责日常巡查;镇街政府成立燃气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气代煤工作,社区村居设立安全员,在村内做好用户的安全教育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将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实处。统一印发了《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和《燃气安全明白纸》,发放到每家每户,指导用户使用操作,做到安全知识送到家,做到家喻户晓。2017年底和2018年底分别聘请山东建筑大学田贯三教授、奥德燃气集团高级工程师对我县实施气代煤的镇街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人、村庄(社区)安全员和有关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运行负责人及负责气代煤工程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从燃气安全常识到安全使用管理全面进行了学习,提高了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清洁取暖工程运行安全等工作的管理力度,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基层管理优势,积极做好各项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县清洁取暖工作的安全运行。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