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政办发〔2019〕20号 关于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试行)

索引号: 11370829004333910Q/2019-05274 发布机构: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成文日期: 2019-01-25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嘉政发〔2019〕20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试行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加快培育壮大外经贸经营主体形成发展新优势,推外经贸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鼓励招引外资 

(一)鼓励企业与境外投资者合资合作

县内企业与境外投资者合资合作设立外资项目,按照外资到位资金或技术、品牌专利等有效资产作价入股验资额(商务部FDI统计口径计算)的3‰奖励县内合作企业。对县内企业到境外成功上市,按照调回外资额的0.5‰奖励该企业。

(二)鼓励引荐人介绍外资项目

对引荐人介绍境外投资者到我县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按照外资到位资金或技术、品牌专利等有效资产作价入股验资额(商务部FDI统计口径计算)的3‰奖励引荐人。

(三)推行外资项目“服务大使”制度

按照省市商务部门的要求,对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实施“服务大使”制度全覆盖。建立重大外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实施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一项目一议”。

  鼓励企业走出去

县内企业在境外设立办事处、营销机构、建设海外仓、聘用专业人员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省、市补贴基础上,剩余部分县级给予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县内企业成功到境外开展投资、上市等活动前期发生的咨询费、技术服务费、招投标等费用给予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扶持外贸发展

(一)鼓励外贸企业扩大出口

对当年出口50万美元包含以上的新设立外贸企业当年实现增长且增长额超过50万美元(包含)的往年设立外贸企业,照有关政策给予一定支持

)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县内企业当年参加由商务部门统一组织的境外展会的摊位费,在省、市补基础上,剩余部分由县级给予全额补贴,同一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取得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专利、商标注册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省、市补贴基础上,剩余部分由县级给予全额补贴,同一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单个项目发生金额在1万元(不含)以下的不予支持

)鼓励跨境电商发展

1.县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网站开展境外宣传发生的实际费用,在省、市补贴基础上,剩余部分由县级给予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单个项目发生金额在1万元(不含)以下的不予支持

2.县内企业当年通过一达通等跨境电商实现出口的,参照有关政策给予一定支持。

鼓励外贸新业态发展

鼓励引进综合性贸易公司、外贸综合服务机构、外贸专业中介机构等,对引进的该类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引荐人奖励对规模较大的给予一企一策优惠政策支持。对当年在我县注册、实现出口超300万美元包含的贸易公司;当年在我县注册、服务生产加工企业超10家包含,当年所有被服务企业实现出口超500万美元包含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当年在我县注册、引进外贸专业人才(签订劳动合同)超30人包含的专业中介机构等,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

)鼓励外贸企业争创品牌

县内企业牵头建设,当年度被认定的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实训基地、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加工贸易示范企业、服务贸易示范企业等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国家级最高不超过10万元、省级最高不超过5万元。

第四条  其他有关事项

(一)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按就高原则认定,不重复奖励。

(二)企业出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工养老金缴纳等县政府规定的一票否决事项的,今后不予奖励。

商务局牵头争取的中央、省、市级扶持资金,由商务局负责优先用于扶持我县重点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不断做大做强;培植外贸出口新增长点;引进外贸新业态企业。

)本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行,有效期三年县政府原有涉及上述内容的有关政策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部分,按本意见执行。

 

附:嘉祥县外贸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嘉祥县外贸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瑞显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许  刚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卞丙成    县商务局局长

     毛玉华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庆深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郏全顺    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董兴春    县财政局局长

     王文建    县统计局局长

     付廷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峰    县政府办副主任、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张  诚    县税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卞丙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外贸转型升级试点县建设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外贸转型升级试点县建设各项工作。

 

  查看对应解读文件:

县商务局局长卞丙成同志解读关于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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