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地走访细调查确保基金不受损
- 发布日期:2019-06-20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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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的档案年龄记载是1963年6月,我都55岁了,怎么还不能办理退休手续?”近日,李女士来到山东省嘉祥县人社局咨询。
工作人员赶紧让李女士坐下喝杯水,一边聊天了解情况,一边翻看她的档案。这份档案非常简单,一张1993年的招工表,上面记载1963年6月6日出生。招工表未贴照片、未填写本人简历和家庭成员情况,却有单位和劳动部门审批盖章。还有3张不同年份的工资审批表。工资审批表年龄记载不一致,1994年工资审批表没有填写年龄,1996年工资审批表填写的是33周岁,还有1张1997年工资审批表填写的出生年月是1963年6月。工作人员又看了一下李女士的身份证,竟然是1974年出生。
“现在办理退休得以档案记载年龄为准吧,你看我都超过退休年龄5年了,还没办理退休手续呢,我能不着急嘛。”看着李女士气恼的模样,工作人员忙对她解释:“这样吧,您再耐心等待两天,我们调查落实一下情况,再给您答复,好吗?”“也好,到时候你们一定得答复我啊。”李女士匆匆离开了。
国家确实有政策“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但是李女士的档案与身份证相差11岁,这样的情况确实不多见。会是什么情况,什么原因呢?
带着疑问,基金监察科的工作人员开始了走访调查。经过查阅公安机关户籍档案资料,他们了解到李女士的父亲是1950年出生,母亲是1948年出生,丈夫是1973年出生,儿子是1998年出生,李女士本人也只有1974年的出生记载。
后来工作人员又来到李女士的单位。这是个破产停产企业,没有工人上班。工作人员联系到了退休多年的老厂长和劳资人员。经了解发现,李女士当年招工时没有人了解她的情况,随意写了个年龄就办理了招工。没想到如今退休时遇到了问题。
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基金监督科决定和李女士正式沟通。带着调查的资料和李女士的档案,他们耐心细致地给她解释有关政策:“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没想到你们调查得这么仔细,我的真实年龄确实不到50周岁。我下岗多年,就想着能早点退休。听说退休年龄以档案记载为准,我就想着试试能不能行。既然现在还不能办理,我就再等等吧!”李女士不好意思地说。
嘉祥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认真研究、耐心实地走访调查,发现了问题,从而维护了制度公平,确保了基金不受损。(作者: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