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政办发〔2019〕35号 关于印发《嘉祥县畜禽养殖禁养区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829004333910Q/2019-07145 发布机构: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成文日期: 2019-10-1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祥县畜禽养殖禁养区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9〕35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35号)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配合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现场指导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引导畜牧业绿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进行优化调整,现将修订调整后的《嘉祥县畜禽养殖禁养区优化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祥县畜禽养殖禁养区优化调整方案


为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减少畜禽养殖污染,推动生态乡村建设,保障我县畜牧业科学、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禁养区划定的要求,对《嘉祥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嘉政办发[2018]91号)中划定禁养区进行调整规划,并制定本优化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畜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畜禽养殖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控量减污、防治结合”的总体要求,科学规划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优化全县畜牧业生产布局,坚持种养结合,走农牧循环、动植物互惠的发展之路,大力发展规模生态养殖,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切实推进现代生态环保畜牧业发展。

二、畜禽养殖禁养区优化调整划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五)《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六)《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工程污染防治条例》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九)《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十一)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术语与定义

(一)畜禽。包括猪、牛、鸡等主要畜禽,其他品种动物依据其规模养殖的环境影响确定。

(二)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指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养殖规模标准的畜禽集中饲养场所。

(三)禁养区。指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

四、调整原则

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的,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以人为本为基本原则,根据《嘉祥主体功能区划》,综合考虑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在与生态保护红线格局相协调前提下,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区域为重点,兼顾江河源头区、重要河流岸带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促进生态环境和畜牧业协调发展。

五、禁止养殖区划定范围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区域。嘉祥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范围涉及全县农村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8个,6个乡镇的37眼井,包括:满硐镇阿城水源地4眼井;纸坊镇张马街(青山)水源地2眼井;嘉祥街道嘉祥村水源地2眼井;万张街道东诚水源地2眼井;大张楼镇矿柱林水源地9眼井;梁宝寺镇向阳村水源地3眼井;大张楼镇任店水源地6眼井;梁宝寺镇坑塘水源地9眼井。单个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为:以各村水井为圆心,半径35米的圆形区域为一级保护区。

(二)南水北调工程干线核心保护区域:核心保护区是指京杭运河输水干线大堤或者设计洪水位淹没线以内的区域。

(三)城镇居民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1.嘉祥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2.镇政府所在地建成区范围内。

3.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全县各类学校、嘉祥武氏祠、曾庙建成区。

4.县内永久基本农田区域。

5.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区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畜禽养殖禁养区优化调整,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的系统工程。各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专门力量街该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政策帮扶。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环保要求的新、改、扩建养殖建设项目和主要养殖产区屠宰厂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快环评审批,审批时限由35个工作日缩减到25个工作日。进一步改善执法工作,督促养殖场(户)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坚持正常运行。

(三)积极推动畜禽养殖产业绿色发展。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技术指导与帮扶,以粪肥无害化还田利用为重点,畅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渠道。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根据资源要素、产业基础、市场容量和环境承载力等条件,合理有序发展养殖产业,科学规划布局畜牧业,推动种养结合、绿色发展。

(四)加强宣传,搞好实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要根据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优化调整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切实搞好组织实施。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促进畜禽养殖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监督管理。发改、农业农村(畜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规划、水务、旅游文物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种畜禽养殖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整体合力,确保畜禽养殖禁养区优化调整方案的顺利进行,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七、附则

(一)县政府对禁养区的划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将适时对禁养区作出调整。

(二)《嘉祥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嘉政办发[2018]91号)同时作废。


附件1:嘉祥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区块登记表

附件2:嘉祥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区块图

附件3:嘉祥县畜禽养殖区规划图


嘉祥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区块登记表



序号

禁养区名称

所在行政区域

外边界

拐点坐标

边界描述

面积

(km2)


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区域

满硐镇阿城水源地4眼井;纸坊镇张马街(青山)水源地2眼井;嘉祥街道嘉祥村水源地2眼井;万张街道东诚水源地2眼井;大张楼镇矿柱林水源地9眼井;梁宝寺镇向阳村水源地3眼井;大张楼镇任店水源地6眼井;梁宝寺镇坑塘水源地9眼井

1:116°16'32" E, 35°32'26" N; 2:116°15'37" E, 35°34'12"N;

3:116°15'23" E, 35°33'52" N; 4:116°15'35" E, 35°33'3" N;

5:116°15'35" E, 35°33'30" N; 6:116°15'14" E, 35°33'45" N;

7:116°19'17" E, 35°15'42" N; 8:116°19'19." E, 35°15'41" N。

9:116°19'37 E, 35°15'40" N;10:116°19'20." E, 35°15'41" N。

11:116°18'50" E,35°20'19" N;12:116°18'50" E, 35°20'15 N。

13:116°19'10" E, 35°22'12." N; 14:116°19'10." E, 35°22'12" N。

13:116°19'10" E, 35°22'12." N; 14:116°19'10." E, 35°22'12" N

15:116°20'3. E, 35°32'52." N; 16:116°20'3." E, 35°32'52" N

17:116°20'4" E,35°32'53." N; 18:116°20'4." E, 35°32'54" N

19:116°20'4." E, 35°32'52" N; 20:116°20'4." E, 35°32'52" N

21:116°20'4" E, 35°32'51" N; 22:116°20'4." E,35°32'51" N

23:116°20'4" E, 35°32'50." N;24:116°17'5" E, 35°36'2 N

25:116°16'59" E, 35°36'25" N; 26:116°17'5." E, 35°36'2" N

27:116°17'5" E, 35°36'2." N; 28:116°17'19." E, 35°35'17" N

29:116°16'37" E, 35°34'41" N;:30:116°16'59" E, 35°36'25" N

31:116°16'41" E, 35°36'27." N; 32:116°16'5919." E, 35°36'25" 33:116°21'19" E, 35°28'44." N; 34:116°21'18." E, 35°28'43" N

35:116°18'10 E,35°34'38" N; 36:116°18'09" E,35°34'36" N

37:116°18'07." E, 35°34'37." N

单个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为:以各村水井为圆心,半径35米的圆形区域为一级保护区

6.02

2

南水北调工程干线核心保护区域

大张楼镇

梁保寺镇

1:116°24'59" E, 35°30'06" N; 2:116°24'53" E, 35°29'56"N;

3:116°16'55" E, 35°38'11" N; 4:116°16'53" E, 35°38'9" N;


京杭运河输水干线大堤或者设计洪水位淹没线以内的区域。


20

3

城镇居民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全县13个镇街

1:116°19'26" E, 35°26'26" N; 2:116°22'3" E, 35°26'43" N;

3:116°22'364" E, 35°25'13" N; 4:116°22'31" E, 35°22'58" N;

5:116°19'11" E, 35°22'9" N;

6:116°16'59" E, 35°24'7" N; 7:116°15'17" E, 35°20'1"N;

8:116°20'03" E, 35°16'59" N; 9:116°18'57" E, 35°17'23" N;

10:116°18'43" E, 35°15'22" N; 11:116°18'23" E, 35°33'45" N;

12:116°19'17" E, 35°15'42" N; 13:116°19'19." E, 35°12'58" N。

14:116°18'42 E, 35°27'29" N;15:116°16'25." E, 35°30'31" N。

16:116°15'38" E,35°20'19" N;17:116°18'50" E, 35°20'15 N。

18:116°19'10" E, 35°32'2." N; 19:116°12'31." E, 35°34'33" N。

20:116°8'38" E, 35°36'4." N; 21:116°9'50." E, 35°32'14" N

22:116°11'50. E, 35°28'14" N;


(1)嘉祥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2)镇政府所在地建成区范围内。(3)学校、医疗卫生区建成区域范围内。(4)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嘉祥武氏祠、曾庙建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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