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政发〔2018〕8号关于印发《嘉祥县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发〔2018〕8号
嘉祥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嘉祥县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嘉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
现将《嘉祥县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祥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祥县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14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通知》(银办发〔2017〕223号)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决定在嘉祥县试点建设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为积极推进我县普惠金融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与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建立健全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使所有市场主体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为实现“五大嘉祥”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市场主体良性竞争,走多元和商业可持续之路,支持不同市场主体发挥各自优势,为各类消费者提供公平、适度、精准、安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均衡布局、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
2.立足实际,统筹推进。结合嘉祥实际,充分利用已有的创新成果和技术基础,坚持通过多样化的产品设计、平台搭建和制度建设,统筹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各要素的完善与优化,形成多类型、可复制的普惠金融工作机制和发展模式。
3.健全机制,持续发展。建立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薄弱环节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提高精准度与有效性。调节市场失灵,确保普惠金融业务持续发展、服务持续改善,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4.防范风险,推进创新。坚持普惠金融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充分认识普惠金融的社会性、政策性和公益性等属性,正确处理商业可持续与履行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健全和完善普惠金融发展的正向激励机制,科学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坚持监管和创新并行,鼓励金融机构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适度降低服务成本。
(三)发展目标
1.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形成层次多样、竞争共赢、商业可持续的普惠金融服务供给格局。推动金融机构网点和服务下沉,对助农金融服务点进行全面提质扩面。拓展城市社区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显著改善城镇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2.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大幅改善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以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的金融支持,完善对特殊群体的无障碍金融服务。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主体的金融支持,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覆盖率,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取得新成效。
3.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有效提高各类金融工具的使用效率。开展广覆盖、全方位、形式多样的金融需求对接,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信用档案建档率。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申贷获得率和贷款满意度。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不断拓宽金融消费维权方式,明显降低金融服务投诉率。
二、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健全普惠金融组织体系
1.充分发挥各类银行机构作用。强化县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功能定位,加大对农业开发、棚户区改造和水利、道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继续完善县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引导县邮政储蓄银行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逐步扩大涉农贷款业务范围。鼓励县农村商业银行、县村镇银行扎根农村、服务社区,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城乡居民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加快新设金融机构的战略步伐,2018年营业金融机构新增3家。
2.规范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发挥第三方支付、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业态的普惠功能,改进基础金融服务体验,优化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金融服务。稳妥推进创业投资、天使投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业态发展。有序推动嘉祥县恒兴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向深度、广度发展。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增资扩股。推动济宁嘉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18年实现扩股达到3亿元。
(二)加快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3.建设示范性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制定《嘉祥县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集存取款、非现金结算、查询、缴费、理财、残损币兑换、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金融知识宣传和农村电子商务等一体化、多功能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2018年底,实现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镇街全覆盖。
4.提升移动金融基础设施水平。加快推进金融IC卡和移动金融受理终端非接受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IC卡受理环境,通过存量改造和增量布放,2018年底基本实现县域所有ATM、行业POS机具以及主要收单机构布放的商业POS机具支持非接触交易,商业银行移动金融服务安全性显著提升。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手机支付便民服务点”,丰富移动金融便民服务内容。
5.推动建设现代化支付示范区。以“示范先行、引导带动”为原则,选取基础设施好、人员集中的商贸区、村镇等建设现代化支付示范区。在嘉祥街道东关钢材批发市场和国际商贸城建立刷卡无障碍商贸示范区,推动嘉祥纸坊镇建设成现代化支付示范镇。
6.加快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体系建设。以人民银行农村和小微企业征信数据库建设为切入点,健全完善信息征集体系,加强与银行、证券、保险和外汇管理等金融部门以及其他信用信息共享,推进信用信息服务网建设。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工作要求征集农户和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健全农村地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力争到2018年底将涉及农户及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数据的采集量达到70%。
7.建立健全普惠金融统计体系。建立普惠金融可得情况、使用情况、服务质量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试点进展情况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形成动态考核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好的经验与做法,督促各镇街、经开区、各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改进试点工作。
(三)推进多元化的普惠融资服务
8.改进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服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小微企业信贷专营中心,加快发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推行小微企业和农村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优化银企对接方式,力争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县贷款平均增速,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10%。加快土地确权颁证、产权登记、产权评估、产权交易、风险控制等制度建设,探索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引导和调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设施装备、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支持现代农业、绿色农业、休闲农业发展,支持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大力推广“轻松贷”、“家庭贷”、“富农自助贷”、“创业贷”、“税易贷”等信贷产品;引导支持农商行、村镇银行建立驻村惠农银行客户经理制度,2018年底实现行政村客户经理全覆盖。
9.改善重点群体融资服务。切实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妇女、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扶持作用,稳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拓宽业务覆盖面,力争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余额不低于5000万元。完善助学贷款政策,适当提高助学贷款的资助标准,提高助学贷款满足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养老服务业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新格局。
10.继续深化政银企合作。依托“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建立的省、市、县三级“立体化、全方位、广覆盖”的实时融资服务对接体系,实现“线上查询”与“线下对接”的有机结合。积极引导我县企业通过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发布融资需求,督促银行机构更好更快与企业对接,降低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成本,提高银企对接效率,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力争2018年底平台发布我县企业融资需求信息不低于200条、对接金额不低于10亿元。
11.提升保险服务的普惠功能。加快发展农业保险,重点发展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等品种保险。在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基础上,拓宽农业保险覆盖面和品种,满足不同层次农民投保需求。2018年底,力争使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种植面积参保覆盖率提升至95%以上。积极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发挥保险的保障和增信功能,引导保险、银行、政府共担风险,解决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和城乡创业人员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经济困难及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服务。
12.助推金融扶贫更加精准。认真落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开展央行资金精准对接产业扶贫三年(2018-2020)专项行动。积极对接扶贫、农业等部门,推动信息共享,指导农商行、村镇银行共同做好有扶贫意愿、有融资需求的生产经营主体的项目储备,充分利用好政策,加大“富民生产贷”、“富民农户贷”信贷投放力度。
(四)优化安全便利的日常金融服务
13.构建便利化的惠民服务体系。推广金融IC卡闪付、手机银行、云闪付和移动POS等支付工具。拓展金融IC卡在交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到2018年底力争我县金融IC卡突破120万张。创新基于自助机具、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点、网上银行、POS 机、手机的实时缴费业务,推进水、电、燃气、通讯、收视等公用事业缴费便利化。
14.提升现金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县域现金中心建设,通过推行县域银行机构间现金调剂及指派,实现客户大额现金需求当日或最迟次日满足;小票兑换当日满足;大额零币缴存、特殊残损币兑换随时办理。同时,充分发挥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邮政服务站等金融延伸服务网点作用,实现农村居民足不出村就可办理小额现金业务。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渠道畅通、有求必应、结构平衡、群众满意”的现金流通渠道。
15.大力实施国债“村村通”工程。深入普及国债知识,宣讲国债政策,组织整合县域国债承销机构、金融消费维权联络站、国债惠农服务点、助农取款服务点等多方力量,构建覆盖全县广大农村的国债知识义务宣传网络。打造农村地区“层层有组织、村村有人管、咨询有人答、购债有人帮”的国债管理新格局。到2018年底,农村地区国债销售额占比达到70%,通过网上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占储蓄国债(电子式)销售额的30%。
(五)加强普惠金融教育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16.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教育。广泛利用广播电视、书刊杂志、数字媒体等载体,多层面、广角度地开展金融基础知识宣传普及教育。针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以及农村贫困人口、创业农民、创业大中专学生、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编写金融知识通俗读本。切实发挥“农村金融教育金惠工程培训基地”作用,建立金融知识教育发展长效机制;推动部分中小学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
17.培育公众金融风险意识。以规范金融创新业务为重点,针对投资理财、非融资担保和网络借贷平台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宣传金融风险防范知识,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承担起对社会公众宣传教育义务,重点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引导金融消费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金融产品风险特征理性投资与消费。
18.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维护金融市场有序运行。通过加强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人民调解员对接协商,设立“嘉祥县金融消费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嘉祥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纠纷调解人才库实施办法》,建立县金融协会与县法院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畅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仲裁、诉讼等金融消费争议解决渠道,逐步建成适合我县实情的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六)强化政策支持和风险防控
19.加强货币政策引导。积极运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定项降准、再贴现、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更多地将新增或盘活的信贷资金配置到“三农”和小微企业等领域,督促引导借用支农、支小再贷款的金融机构资金投向、规模、利率等符合政策规定,体现普惠金融导向。对于再贴现支持的金融机构,其办理再贴现票据的贴现利率应低于该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的贴现加权平均利率,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推进落实有关提升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不良容忍度的监管要求,完善尽职免责相关制度。
20.强化财税政策支持。鼓励地方财政通过贴息、补贴、奖励等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各类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和民生尤其是精准扶贫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
21.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落实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加大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和化解力度,及时开展重点领域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逃废银行债务、金融诈骗、违法违规金融广告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依法妥善处置金融风险事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小组。成立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财政局、公安局、人社局、农业局、金融办、人行嘉祥县支行、银监办等单位为成员的嘉祥县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指导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协调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嘉祥县支行,承担日常组织、协调、考核和指导工作,并做好重点工作的定期督办和调度。
(二)加强协调,加大考核。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采取各种有效手段,确保试点工作的方向、原则、总体进度和工作质量符合方案要求,有关部门在政策、组织、资金、考核、激励等方面提供有效支持;建立试点简报制度,积极做好沟通汇报,为上级领导及时了解试点进展与成果搭建良好平台;加强对辖内金融机构监督考核,将普惠金融纳入对金融机构的综合评价内容,加大普惠金融工作开展的督促力度。
(三)正向引导,稳步推进。加强对金融机构行为的引导、评估和持续跟踪管理,形成政策落实、检查评估、反馈完善的管理链条。坚持信贷政策导向,丰富政策手段,完善针对小微企业、“三农”等民生金融服务需求的风险补偿机制,创新风险分担机制,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民生的积极性。加强指导和调控,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稳步推进普惠金融示范区试点建设。
(四)积极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做好对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工作,对试点工作及其取得的成果做好宣传推广,形成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整体合力和良好氛围。
附:1.嘉祥县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建设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嘉祥县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建设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表
嘉祥县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瑞显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齐 伟 县政府副县长
谭丽娜 县政协副主席、金融办主任
成 员:韩海涛 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王悦景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扶贫办主任
孙文献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养进 县节会办副主任
郭祥华 县法院副院长
王思杰 县公安局政委
高夫龙 县司法局局长
毛玉华 县发改局局长
李远航 县经信局局长
董兴春 县财政局局长
程合玉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家鹏 县住建局局长
魏余峰 县教体局局长
尹哲学 县交运局局长
王 辉 县卫计局局长
高明双 县人社局局长
卞丙成 县商务局局长
孙善坤 县农业局局长
曹桂生 县工商局局长
张 诚 县国税局局长
薛 鹏 县地税局局长
张永民 县金融办党组书记
缪典林 人民银行嘉祥县支行行长
李继环 县银监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民银行嘉祥县支行行长缪典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 |||
嘉祥县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 |||
序号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1 | 加快新设金融机构的战略步伐,2018年确保恒丰银行、日照银行、枣庄银行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嘉祥正式营业。 | 县金融办 | 县银监办、人行嘉祥县支行 |
2 | 稳妥推进创业投资、天使投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业态发展。有序推动嘉祥县恒兴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向深度、广度发展。推动济宁嘉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18年实现扩股达到3亿元。 | 县金融办 | 县银监办、工商局、商务局、财政局 |
3 | 制定《嘉祥县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集存取款、非现金结算、查询、缴费、理财、残损币兑换、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金融知识宣传和农村电子商务等一体化、多功能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2018年底,实现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镇街全覆盖。 | 人行嘉祥县支行 | 县金融办、银监办 |
4 | 进一步完善金融IC卡受理环境,通过存量改造和增量布放,2018年底基本实现县域所有ATM、行业POS机具以及主要收单机构布放的商业POS机具支持非接触交易。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手机支付便民服务点”,丰富移动金融便民服务内容。 | 人行嘉祥县支行 | 县金融办、经信局、财政局、交运局、卫计局 |
5 | 推动建设现代化支付示范区。在嘉祥街道东关钢材批发市场和国际商贸城建立刷卡无障碍商贸示范区,推动嘉祥纸坊镇建设成农村现代化支付示范镇。 | 人行嘉祥县支行 | 县金融办、银监办、经信局、嘉祥街道、纸坊镇 |
6 | 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工作要求征集农户和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健全农村地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力争到2018年底将涉及农户及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数据的采集量达到70%。 | 人行嘉祥县支行 | 县金融办、银监办、发改局 |
7 | 建立普惠金融可得情况、使用情况、服务质量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试点进展情况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形成动态考核评估机制。 | 人行嘉祥县支行 | 县经信局、发改局、银监办 |
8 |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小微企业信贷专营中心,加快发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推行小微企业和农村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优化银企对接方式,力争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县贷款平均增速,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10%。 | 人行嘉祥县支行 | 县金融办、银监办 |
9 | 探索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加快土地确权颁证、产权登记、产权评估、产权交易、风险控制等制度建设。 | 人行嘉祥县支行 | 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经信局、农业局、金融办、银监办 |
10 | 大力推广“轻松贷”、“家庭贷”、“富农自助贷”等信贷业务;引导支持农商行、村镇银行建立驻村惠农银行客户经理制度,2018年底实现行政村客户经理全覆盖。 | 人行嘉祥县支行 | 县金融办、银监办 |
11 | 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扶持作用,稳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拓宽业务覆盖面,力争2018年创业担保贷款余额不低于5000万元。 | 县人社局 | 县财政局、扶贫办 |
12 | 继续深化政银企合作。引导我县企业通过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发布融资需求,督促银行机构更好更快与企业对接,降低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成本,提高银企对接效率,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力争2018年底平台发布我县企业融资需求信息不低于200条、对接金额不低于10亿元。 | 县金融办 | 人行嘉祥县支行、县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 |
13 | 拓宽农业保险覆盖面和品种,满足不同层次农民投保需求。2018年底,力争使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种植面积参保覆盖率提升至95%以上。 | 县农业局 | 县金融办、人行嘉祥县支行 |
14 | 积极对接扶贫、农业等部门,推动信息共享,指导农商行、村镇银行共同做好有扶贫意愿、有融资需求的生产经营主体的项目储备,充分利用好政策,加大“富民生产贷”、“富民农户贷”信贷投放力度。 | 县扶贫办 | 县财政局、银监办 |
15 | 推广金融IC卡闪付、手机银行、云闪付和移动POS等支付工具。拓展金融IC卡在交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到2018年底力争我县金融IC卡突破120万张。 | 人行嘉祥县支行 | 县经信局、交运局、卫计局、教体局 |
16 | 推进县域现金中心建设,通过推行县域银行机构间现金调剂及指派,实现客户大额现金需求当日或最迟次日满足;小票兑换当日满足;大额零币缴存、特殊残损币兑换随时办理。2018年底前初步建成“渠道畅通、有求必应、结构平衡、群众满意”的现金流通渠道。 | 人行嘉祥县支行 | 县银监办 |
17 | 打造农村地区“层层有组织、村村有人管、咨询有人答、购债有人帮”的国债管理新格局。到2018年底,农村地区国债销售额占比达到70%,通过网上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占储蓄国债(电子式)销售额的30%。 | 人行嘉祥县支行 | 县财政局 |
18 | 设立“嘉祥县金融消费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嘉祥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纠纷调解人才库实施办法》,畅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仲裁、诉讼等金融消费争议解决渠道,逐步建成适合我县实情的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2018年县金融协会与县法院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 | 人行嘉祥县支行 | 县法院、司法局 |
19 | 积极运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定项降准、再贴现、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更多地将新增或盘活的信贷资金配置到“三农”和小微企业等领域。 | 人行嘉祥县支行 | 县金融办、银监办 |
20 | 鼓励地方财政通过贴息、补贴、奖励等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各类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和民生尤其是精准扶贫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 | 县财政局 | 县国税局、地税局 |
21 | 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落实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加大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和化解力度,及时开展重点领域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逃废银行债务、金融诈骗、违法违规金融广告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依法妥善处置金融风险事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 县金融办 | 县公安局、法院、人行嘉祥县支行、银监办、工商局、各镇街 |
22 | 加强对辖内金融机构监督考核,将普惠金融纳入对金融机构的综合评价内容。 | 县金融办 | 人行嘉祥支行 |
23 | 加强协作,做好对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和汇报,对试点工作及其取得的成果做好宣传推广,形成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整体合力和良好氛围。 | 人行嘉祥县支行 | 县委宣传部、县金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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