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务公开

  • 发布日期: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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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004334100X/2018-02921 发布机构: 嘉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医疗机构信息公开
成文日期: 2018-12-2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一、基本简介

嘉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是在原卫生防疫站的基础上于成立于2007年7月,为公益一类全额预算管理卫生事业单位。组建后的疾控中心履行着七大业务职能,包括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评价分析、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等,不但是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指导中心和技术咨询、服务机构,也在支援新疆、抗震救灾、大型活动安保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设有传染病防制科、免疫规划管理科、艾滋病防制科、慢性病防制科、结核病防制科、生物制品管理科、公共卫生科、检验科、质量控制科、地方病防制科、消毒技术指导科和健康教育科12个业务科室,办公室、财务科2个行政科室。中心编制68人,现有职工60人,专业技术人员42人,占70%;拥有硕士以上学历人员1人,学士18人;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22人。截至目前,拥有专业设备50余件(台),专业设备总资产120万元。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卫计局的领导下,中心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文化优势和区域优势,培养引进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配置了一批先进的仪器设备,不断推动疾病防控、卫生监测服务及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学科研究体系,实现了传染病防控“一个确保”的目标,荣获了国家、省、市荣誉50余项100余人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

二、中心领导

吕忠福,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和财务科。

韩应成,县疾控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副主任,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传染病防制,免疫规划,生物制品,艾滋病防制,检验检测,慢病防制,公共卫生,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

三、科室设置及职责

办公室

职责:1、负责拟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方案、要点、规范、管理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领导有关指示、工作计划、主任办公会议决议等事项落实;

3、负责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各类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4、负责对外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年鉴》、《疾控信息》的收集;

5、负责科研管理工作,拟定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预防医学科学技术项目的评估论证,科技成果的鉴定,科技文献的编审等;评选优秀科技成果和学术论文及科普作品等;

6、负责中心网站管理;负责中心行政事务管理与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处理各类公文,保证公文运转的准确、及时、安全;负责中心发文的登记、机要文件的取送和报刊、信函、邮件的收发工作;

8、负责中心公章和主任名章的管理、使用;

9、负责公务接待、公务车辆、后勤仓库和办公自动化的管理工作;

10、负责中心内部的安全、消防、卫生管理工作;

11、负责各类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购置与管理工作;

12、负责政风行风热线、市长公开电话、网络问政平台等媒体的联络协调和有关事项的落实工作;

财务科

职责:1、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经费预算指标和本中心的业务收支情况,组织制定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算、决算和财务报表,定期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

2、负责财务制度的拟定、实施和监督检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偿服务管理、成本核算与效益分析;

3、监督科室的收费行为,保证依法收费;

4、负责收入、支出管理,收费、票据管理及专项资金管理;

5、参与固定资产管理和重大设备项目招标,参与审查、拟定中心有关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事项;

6、做好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传染病防制科

职责:1、负责拟定全县分管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开展相关传染病病原学、人群免疫水平、相关危险因子、季节消长、病原体携带率和疫情监测、新发现传染病监测及有关基本资料的收集、汇总与分析;

3、负责分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的综合管理,开展技术指导、工作检查、业务培训、宣传教育、调查研究等工作;

4、依据有关规定,承担对分管传染病散发疫情、暴发和重大疫情、灾区疫情及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的防制预案制定、技术指导、现场调查处理或质量抽查等;

5、参与救灾防病工作,开展灾区疫情监测、调查和预防控制工作;

6、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信息收集、分析、预测预报及网络直报工作管理及质量控制;

7、负责卫生应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协调工作;

免疫规划科

职责:1、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免疫规划工作目标、规划、策略和措施,检查、督导和反馈执行情况;

2、提出免疫规划工作经费预算草案;掌握冷链设备现状并提出更新、补充计划,指导冷链管理工作;

3、制订本县第一类疫苗使用、分配计划、进行疫苗管理;

4、指导和参与接种率常规报告、监测和分析评价;

5、指导预防接种服务和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

6、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实验室监测,以及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7、指导和参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以及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8、组织好免疫规划培训及宣传工作;

9、指导全县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收集、掌握与免疫规划有关的人口等基础资料;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并参与诊断;

慢病防制科

职责:1、负责拟定全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伤害预防控制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对全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伤害预防控制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开展相关技术研究;

3、建立和完善死因监测系统,研究分析主要死因分布及其变化趋势;

4、建立和完善新发肿瘤登记报告系统,研究、分析我县城乡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居民肿瘤发病、死亡、生存状态;

5、开展心脑血管急性事件监测报告,分析评价疾病发生、流行、预防和控制效果;

6、建立和完善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系统;

7、积极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8、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艾滋病防制科

职责:1、负责拟定全县艾滋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开展艾滋病综合监测、哨点监测、行为监测及基本资料的收集、整理与报告;

3、对艾滋病监测及相关防治技术、方法、标准、规范等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4、负责开展艾滋病预防与控制的健康教育、咨询服务、技术培训、业务指导、行为干预、工作试点、调查研究、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5、负责做好艾滋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疫情报告及预测预报;

6、负责参与艾滋病重大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和对艾滋病病人与感染者的管理、咨询与服务;协助进行经血液、性接触传播疾病疫情的调查处理;

结核病防制科

职责:1、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计划和经费测算等提供技术支持;

2、负责组织县级结防机构《规划》的实施工作;

3、对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和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

4、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

5、对结核病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处理;

6、实施和推广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

7、制定培训计划、开展相关培训;

8、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工作;

9、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药品和设备的需求计划、及时供应和调剂药品;

10、负责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和评价;

地方病防制科

职责:1、负责拟定全县地方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完成碘缺乏病、疟疾、地氟病、克山病等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碘盐质量的监督监测;

3、开展地方病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

4、开展地方病防制研究,承担相关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与健康教育等工作;

5、负责对下级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并提供技术支持;

公共卫生科

职责:1、负责开展全县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以及健康相关产品等单位危害因素监测和卫生学评价,并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2、负责公共场所空气卫生质量检测,并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3、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事故、水污染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技术指导;

4、负责学生体质与健康监测,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指导;负责学生预防保健监测等工作;做好中小学生及大中专新生、毕业生健康查体工作;

5、负责学生传染病、常见病防治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学生营养调查、卫生宣传与指导;

6、协助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并进行技术指导;

7、负责拟定职业病防制与职业卫生监测评价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技术指导和卫生学评价;

9、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及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10、配合监管部门参与急性职业中毒及急性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监测、应急处置;

11、开展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制研究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消毒技术指导科

职责:1、负责拟定全县各类消毒质量监测及感染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医疗机构、托幼机构、消毒服务机构等重点行业相关危险因素的监测、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考核及感染暴发事件的调查处置等;

3、负责消毒相关产品应用效果及其相关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和有关基本资料的收集、分析与应用等;

4、负责疫源地、灾区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

5、负责消毒监测技术培训、业务指导、效果评价、专项调查研究;

健康教育科

职责:1、制定全县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规划、计划和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

3、负责全县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有关人员的培训;

4、组织设计、制作和发放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发布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核心信息,推广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和新成果;

5、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调查、监测和评估,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方法、策略等课题研究;

检验科

职责:1、负责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检验工作;

2、开展职业危害因素、食品、生活饮用水以及其他各类样品的理化检验。负责承担常见细菌、霉菌培养分离鉴定实验;

3、负责食物中毒、食品安全事故等食品理化应急检验任务;

4、负责做好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所需的经常性抽查和定期复审工作;

5、负责省、市等上级部门下达的能力验证、实验室间比对等理化和微生物指标质量控制工作;

生物制品管理科

职责:1、负责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供应、分发、储存、运输疫苗;

2、根据免疫规划科制定的全县一类疫苗需求计划,负责将一类疫苗供应分发到各镇街;

3、负责接种器材的管理,制定购置计划,并及时分发到各镇街;

4、负责提出二类疫苗采购供应计划,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二类疫苗。

5、负责生物制品冷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对各镇街生物制品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

质量控制科

职责:1、负责疾病控制、卫生监测、卫生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与管理;

2、负责处理卫生检测检验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

3、负责收集业务范围内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文件;

4、负责《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的修订、贯彻和监督执行;

5、负责实验室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等工作的协调与组织实施,参与内部业务管理考核;

6、协助领导组织质量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负责联系外审;

7、负责各类样品的收样、登记、送检及检验报告的打印、审签办理;

三、中心办事制度

嘉祥县疾控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推进政务公开,方便服务对象办理相关业务,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来访人到中心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材料、手续等全部内容以或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职工。

三、经办人员对服务对象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

四、经办人员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必须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符合有关规定条件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法定条件、未按规定程序和受理要求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受理要求等;对服务对象所咨询的事项,应一次性清楚地告知咨询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所需资料、有关手续等;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或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本人业务职责范围的,要尽可能告知对方负责承办的单位、具体工作地点等。

五、非经办人员的责任,服务对象按照要求补齐材料、手续后,经办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办理;如补交的材料或补办的手续仍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的,或根据服务对象实际情况需要变更或增加新的材料和手续的,经办人员应再次告知,并就新增事项和要求作好解释工作。

六、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涉及多个科室和单位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员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以不清楚为由不履行告知义务。

七、经办人员在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时,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告知形式。

八、工作人员被投诉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的,经查属实的,按有关责任追究规定处理。

嘉祥县疾控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与效能的原则,处处、事事、时时为服务对象考虑,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承诺内容

(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公仆意识,提高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模范执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文明办事,不谋取私利,不行贿受贿。

(二)忠于职守,提高办事效率。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对手续齐全的,立即办理,不能办理的要限时办结,做到务实高效。

(三)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办事程序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手续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

(四)工作人员遵守工作制度。上岗要着装整洁、讲究仪表、礼貌、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来访者和办事群众。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三、违反承诺的处理

(一)在工作时,态度粗暴恶劣,言行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不文明办事,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的,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除给予效能告诫外,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

(二)故意刁难,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以及利用管理和审批职权吃、拿、卡、要情节轻微的,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情节轻微的,除给予效能告诫外,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投诉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部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现象可向疾控中心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行管科)举报,投诉电话6801057,接到投诉后,一般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嘉祥县疾控中心首问负责制度

一、来访人到中心办事或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时,第一位接受询问的在岗工作人员即为履行首问负责制的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转交经办科室(人)办理。

二、首问责任制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的原则,首问责任人对不论询问的内容与本科室、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

三、属于本科室或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事项及所需资料和办事工作程序。严禁办事拖拉、工作推诿扯皮、态度蛮横等不良工作作风问题的发生。

四、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承办科室,承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承办科室的电话。

五、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予以说明,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了解承办部门。

六、属于业务不明确或涉及交叉业务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有关业务科室一同解决。对不能办理或当时不能答复的事项,要热情耐心地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七、对于群众电话询问或反映情况的,要认真听取来电的意见、要求和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范围内的,要认真做好登记和记录,将来电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

八、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讲,用语文明规范,服务周到;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搪塞或简单生硬地对待服务对象的请求和询问。

九、首问负责制要求全所有工作人员熟悉相关的工作业务,既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又了解其他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办事水平和业务技能,保证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

四、办公电话

监督电话:6808057

办公室:6801057

传染病防制科:6827636

免疫规划科:6806806

财务科:6833616

生物制品科:6806828

艾滋病防制科:6806636

慢病科:6858006

结核病防制科:6805086

公共卫生科:6806919

地方病科:6829189

健康教育科:6836568

检验科(质量控制科):6806123

消毒技术指导科:699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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