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城区小学2018年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2018-12-18 09:15
- 浏览次数:
- 录入人:嘉祥县教育体育局
- 信息来源:嘉祥县教育体育局
嘉教体字〔2018〕 78号
关于县城区小学2018年招生入学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为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规范招生行为,提高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结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8〕8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018〕73号)、嘉祥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嘉教体字〔2018〕58号),在县城区各小学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普查摸底、制订2018年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制订县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严格落实以学区为基础,户籍、住址地相结合的招生入学规定,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招生秩序,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认真做好随迁子女和残疾儿童入学,逐步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公平、协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坚持“户房一致优先”原则(自有产权《房屋所有权证》和《户口簿》的登记地址一致)。在县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进城务工人员,非县城区中心街派出所、兖兰路派出所户籍居民子女提出入学申请,招生学校因招生计划和招生条件限制,未能在服务区学校入学的,回户籍地入学。
(二)严格适龄、相对就近入学。县城区各小学要严格执行“年满六周岁”(2018秋季入学年龄为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入学规定,按划定的小学招生服务区审查适龄儿童申请入学资格和条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儿童无户籍或无医学出生证明原则上不能入学,严禁任何小学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三)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城区各小学要严格按教体局批复的招生计划(班额上限为45人)招生,突破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四)严格按招生秩序招生。城区各小学按教体局统一要求,按时间节点招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五)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坚决治理乱收费行为。城区各小学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4〕2号)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各项收费政策,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等名义的择校行为和招生工作中的吃拿卡要行为。
(六)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严格执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条件审查,城区各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对非本学区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在学校有招生余额的前提下,要严格审查入学资格(户籍条件、住房条件),并报县教体局审批。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军转干部及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高管人员子女申请在县城区小学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各学校要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入学,并力所能及提供入学便利。
三、招生计划
学校 | 实验小学 | 嘉祥街道 | 曾子中英文学校 | 总计 | |||||||||
中心街校区 | 呈祥街校区 | 演武路校区 | 东关 | 西关 | 南关 | 五老洼 | 永昌 | 双桥 | 护山 | 何庙 | |||
招生班数 | 11 | 8 | 7 | 2 | 4 | 3 | 2 | 6 | 3 | 2 | 3 | 4 | 55 |
招生人数 | 495 | 360 | 315 | 90 | 180 | 135 | 90 | 270 | 135 | 135 | 90 | 180 | 2475 |
四、城区小学招生计划和服务区范围
(一)实验小学
1、实验小学中心街校区
(1)招生计划:招收11个班,495人。
(2)招生范围(依序确定入学)
①户籍在嘉祥街道派出所,嘉祥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子女。以昌盛街—环山路为界线,居住在界线南的适龄儿童,在中心街校区就读。
②在兖兰路北—建设路东—麒麟街南—迎凤路西范围内(不含四关原居民)居住两年以上、经商务工居民子女;迎宾花园(不含四关居民)居住2年以上、经商务工居民子女。
③在②范围内居住2年以上的居民子女。
④在②范围内居住2年以下的居民子女。
2、实验小学呈祥街校区
(1)招生计划:招收8个班,360人。
(2)招生范围(依序确定入学)
①户籍在嘉祥街道派出所,嘉祥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子女。以昌盛街—环山路为界线,居住在界线北迎凤路东的适龄儿童,在呈祥街校区就读。
②在教育二区、孔庄小区、优山美地、水印兰亭、如意祥城居民区居住2年以上、务工经商居民子女(不含四关原居民子女),满庄、孔庄、杜庄原居民子女。
③在2、②居民区居住2年以上的居民子女。
④在2、②居民区居住2年以下的居民子女。
3、实验小学演武路校区
(1)招生计划:招收7个班,315人。
(2)招生范围(依序确定入学)
①户籍在嘉祥街道派出所,嘉祥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子女。以昌盛街—环山路为界线,居住在界线北迎凤路西的适龄儿童,在演武路校区就读。
②在教育一区、佰祥小区、佰苑花园居民区居住2年以上、务工经商居民子女(不含四关原居民子女)。
③在3、②居民区居住2年以上的居民子女。
④在3、②居民区居住2年以下的居民子女。
(二)嘉祥街道各小学
1、东关小学
(1)招生计划:招收2个班,90人。
(2)招生范围(依序确定入学)
①东关原居民子女。
②东关居委内有营业执照商户子女。
③东关开发居民区子女。
④东关小学附近其它居民区住户子女。
2、西关小学
(1)招生计划:招收4个班,180人。
(2)招生范围(依序确定入学)
①西关原居民子女。
②西关有营业执照商户子女。
③西关开发居民区子女。
④建设路以西其它居民区住户子女。
3、南关小学
(1)招生计划:招收3个班,135人。
(2)招生范围(依序确定入学)
①南关原居民子女。
②南关有营业执照商户子女。
③南关开发居民区子女。
④兖兰路以南其它居民区住户子女。
4、五老洼小学
(1)招生计划:招收2个班,90人。
(2)招生范围(依序确定入学)
①周庄、五老洼、竹园、黄河沟、李河沟、前石庄等6村居民子女。
②迎凤路北段(呈祥街至338线)沿街有营业执照商户子女。
③学校附近其它居民区住户子女。
5、永昌小学
(1)招生计划:招收6个班,270人。
(2)招生范围(依序确定入学)
②山水家园、永辉小区居民区居住的居民子女。
③萌山路以东其它居民区住户子女。
6、双桥小学
(1)招生计划:招收3个班,135人。
(2)招生范围(依序确定入学)
①学校原服务区居民子女。
②附近商户子女、萌山路以东居民区居民子女。
7、护山小学
(1)招生计划:招收2个班,90人。
(2)招生范围(依序确定入学)
①学校原服务区居民子女。
②S338(s319)线以北居民区子女。
8、何庙小学
(1)招生计划:招收3个班,135人。
(2)招生范围(依序确定入学)
①学校原服务区居民子女。
②S338(s319)线以北居民区子女。
(三)曾子中英文学校
1、招生计划:招收4个班,180人。
2、招生范围(依序确定入学)
①北关居民子女。
②冠亚小区居民子女。
③县城区居民、商户子女。
五、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报名时间
8月28日(星期二)
(二)招生报名要求
按足龄、服务区、住所、户籍、学位等入学条件,由招生学校审查申请入学儿童及监护人户口、住处、监护人职业三个要素都符合入学条件的,按以下三条依序确认入学。
1、户籍、住所在申请入学服务区的:验证户口本(提供监护人、申请入学儿童同户籍的户口本)、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含在自有住房居住2年的物业、水电费单据,交费单据户主名与房产证明户主名一致;购房合同经县房管局备案,下同)、申请入学儿童父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务工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经嘉祥县人社部门备案)、参保证明(务工单位缴纳“两险”2年以上的票据,劳动合同单位要与缴纳“两险”的单位一致)、儿童预防接种证。
2、在县城区经商的:验证户口本(提供监护人、申请入学儿童同户籍的户口本)、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含在自有住房居住2年的物业、水电费单据,交费单据户主名与房产证明户主名一致)、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经营日期、纳税期2年以上)、儿童预防接种证。
3、在招生学校服务区内居住(进城务工人员)的:在招生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供相关证件(同1,但不要求县城区户籍)由学校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在招生计划限额内依序确定儿童入学(原则上不接收县外户籍入学)。
(三)未能在县城区小学入学儿童回户籍地入学的要求
在县城区小学按招生计划完成招生工作后,向县城区小学提出入学申请而未能入学的,适龄儿童回户籍地所在小学申请入学,户籍地所在小学要妥善安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城区各小学要将做好小学招生工作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起点和基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全面工作。学校要结合生源状况、招生计划研究制定招生工作具体办法,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在控制大规模学校和大班额的前提下,满足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
(二)规范招生秩序。县城区适龄儿童人口多,学校招生压力大。县城区各小学一方面要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群众满意,又要确保控制大校额、大班额工作成效。县教体局要加强对县城区小学招生行为的监管,设立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时纠正违规招生、择校招生、有偿招生及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县城区各小学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自觉维护县城区小学招生秩序,自觉执行县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定。
(三)实行阳光招生。县城区各小学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让社区和家长了解住处周边每所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树立“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观念,理性对待子女入学。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县城区小学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具体政策、城区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学校办学条件、招生计划、工作安排、咨询方式、招生结果、监督举报平台等,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途径进行宣传解读,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积极营造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圆满完成县城区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任务。
本《意见》中所述“2年”,指2018年7月31日以前,满2年。
县城区小学招生服务电话:0537--6821249
嘉祥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