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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嘉祥县教育系统“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12-13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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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入人:嘉祥县教育体育局
  • 信息来源:嘉祥县教育体育局

各镇街教办、县直各学校:

为推动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县教体局决定在2018年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现将《嘉祥县教育系统“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嘉祥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517

 

嘉祥县教育系统“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9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等11部门、省教育厅等11部门、市教育局等11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全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县教体局决定在2018年开展嘉祥县教育系统“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组织机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推动《指导意见》和《治理方案》在教育部门和学校落细落实,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二、行动目标

建立健全市、县、校三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建立学生欺凌防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县教体局会同有关单位、群团组织,建立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将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纳入平安校园考核体系,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牵头协调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推进”的原则,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一岗双责”,明确相关岗位预防和处理的职责。学校要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德育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学校应吸纳学生代表),制定防治学生欺凌规章制度,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事后干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校长、分管校长、政教主任、班主任要逐级明确责任,实现学生防欺凌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二)加强学生遵纪守法宣传教育。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教育、在道德与法治课专门设置教学模块、发放防治学生欺凌指导手册、主题班会、家校联系平台等方式,对中小学生进行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落实《中小学生守则》,教育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不恃强凌弱,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邀请公安、司法等部门进校开展法治教育,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和抵御欺凌自我保护能力。要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加强家校联系,引导家长加强家庭教育,明确管教孩子是家长法定监护职责,指导家长运用科学、法治理念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形成家校共育、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学校要全面排查可能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隐患,发动教职员工加强对学生全方位的教育管理。县教体局将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组织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结合市、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涉校黑恶势力或苗头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教育、惩戒。学校要加强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寄宿制学校要严格落实宿舍管理、门卫管理、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登记查验、保安值班等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有针对性地集中排查。加强校园视频监控建设,配齐用好电子监控设施,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四)加强部门联动配合。教体局、街道教办和学校要主动协调当地政府、街道、村居以及综治、公安部门,及时排查和报告学校周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协助公安部门重点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勒索师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周边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等,全面排查管控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各类危险人员,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

(五)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要严格落实学校值班巡查制度,排查管理盲点,确保24小时值班联络畅通。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机构,做到责任到位。县教体局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方案,在嘉祥教育发布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县教体局成立“嘉祥县教育系统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县防治学生欺凌相关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二)落实部门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县教体局协调相关部门建立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推动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落实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共同治理。

(三)落实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工作职责,明确学生欺凌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事后干预具体流程,明确校规校纪中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要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

  (四)落实预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

(五)落实处置程序,做到规范有度。学校要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县教体局细化欺凌事件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教体局和学校要依据管理权限,对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

(六)落实长效机制,做到专业有效。县教体局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考评、培训、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纳入“平安校园”和“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纳入学校年度考评和校长任职考评,纳入学校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考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学生欺凌防治专项督导,将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责任督学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纳入挂牌督导内容,监督指导学校健全工作制度、开展专题教育、加强预防排查。在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培训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本方案“五项任务、六个落实”工作目标,县级教育部门的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学校的工作要在9月底前完成。

 

附件:嘉祥县教育系统“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嘉祥县教育系统“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魏余峰  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海英  县教体局副局长

                      孙逢元  县教体局副局长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贾超良  县教体局党委专职副书记

  胡善杰  县教体局副主任科员

  :胡朝民  县教体局办公室主任

                         县教体局人事科科长

包晓华  县教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曹成立  县政府教育督导副室主任

王支业  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夏宝山  县教体局师训科科长

                     韩宗民  县教体局宣传科科长

                      刘守慧  县教体局电教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包晓华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