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祥县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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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910Q/2016-00559 | 发布机构: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16-08-25 | 失效日期: | |
| 有效性: |
嘉政办发〔2016〕84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嘉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嘉祥县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3日
嘉祥县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全县教育发展环境,消除学校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方针,以创建“平安校园”为契机,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教育环境。
二、整治内容
1、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苗头性信息,准确了解产生矛盾问题的根源,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真正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把小问题酿成大事端。指导督促教育系统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校园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切实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严防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传染病、拥挤踩踏、人身侵害等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
2、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清理整顿周边违章建筑,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小卖部、小作坊、饮食店、流动摊点等。强化对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屋、书店、网吧、KTV等场所的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取缔。
3、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时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加大对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查处力度,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督促各中小学校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监管,严格学生到校时间,若有学生提前到校,要及时安排学生入校,杜绝监管“空档”。
4、全面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隐患。各学校对照各项安全整治的内容进行全面自查,针对存在的隐患,采取整改和保障措施。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事故多发区域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校园危房、老化电气线路、小煤炉取暖等方面的检查。对查出
的安全隐患立即处理,限期整改,确保不留死角和隐患。
5、严肃查处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梳理近年来发生的针对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抢劫、绑架、暴力伤害、敲诈勒索等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建立健全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治安巡逻、巡防工作责任制,明确派出所所长是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治安巡逻、巡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治安防控责任。
6、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校校皆知、人人皆知。制订实施方案,构建群防群治的安全工作体系。
7、各部门、各镇(街道)要按照各自职责,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复查。对学校承诺已整改的隐患逐一检查落实,并将自查和复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及时上报县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8、各成员单位要在每季度末上报季度整治结果。
三、部门职责
综治办:负责专项整治的协调工作。
教体局:加大对中小学生、幼儿园安全教育,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制度和采购制度;督促学校加强对门卫的安全保卫意识教育,严格门卫检查、登记制度,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人员,注重加强对维护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安全的社会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自觉关心、积极参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并通过建立心理咨询室对在校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定期组织全校范围内应急疏散演练,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时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出现的问题反馈给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安局:把侦破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严防恶性事件发生;合理设置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坚持开展“三见警”活动,即在学生上下学时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建立校园周边治安联防制度,争取设置护学岗,增加警力,实施“护卫天使”行动等。尤其要加强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严密防范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接送学生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对机动车的安全检查,保持良好的车辆性能,查禁报废接送学生车辆,确保行驶安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协助学校做好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搞好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司法局: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共同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安监局: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
财政局:加大校园安保设施、器材的资金投入。
文化执法局:依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非法、违规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游戏厅、网吧及KTV等娱乐场所。搞好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报道工作。
卫计局、食药监局: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周边饮食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查验工作,开展经常性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定期开展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相关疫苗的接种和学生的健康查体工作。
工商局: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经营的监管,负责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无经营执照的各种商户。
城管局:负责校园周边市容市貌的清理整治工作,严禁在校园门口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开设夜市。加大对校园门前和周边流动摊点的整治,确保校园门前和周边的交通通畅。
住建局:依法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市政管理,及时拆除各种违章建筑,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整顿和管理,并将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学校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交运局:加大对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查处力度,做好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团县委: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地震局:会同教体局搞好学校师生地震知识的普及和地震应急演练。
环保局:加大对校内及周边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
供电公司: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校园及周边电力设施安全标识、电力设施的接地、受电装置、电力设施的安全距离、间隔、围栏,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电力设施安全隐患。
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整治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发现的安全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制度,强化组织领导
1、健全组织领导制度。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教体局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学校要明确一名主管安全的副校长,并成立由政教处、总务处、保卫科、团委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任务,形成纵横协调的安全保障体系。
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征求学校意见,针对问题,及时组织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学与生活环境。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工作情况和趋势,研究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解决措施,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各负其责、学校教师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2、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教体局要与各学校签定《教育
系统综合整治及安全工作责任书》,各学校也要与内部各科室签定相应的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教体局要对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要坚持“一票否决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取消学校的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力求防患于未然;要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纳入年度教育工作综合考评
范围,确保校园安全,确保师生平安。
3、健全维稳工作制度。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工作原则,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按照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边处置边上报,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要建立分析预测、事前防范、事初化解、事中处置、信息上报、善后工作等一整套运作机制,做好矛盾化解,有效维护社会稳定;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细致地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变上访为下访,把信访案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疏导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
1、开展城区学校门前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教育、公安、交运、城管等部门要联合对城区学校门前交通秩序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2、开展网吧及非法出版物专项整治。教育、文化执法、
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对网吧、个体书店的非法出版物进行专
项整治,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
3、开展校园周边摊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教育、综合执法、卫计、食药监、工商等部门要对校园商店、食堂、学校周边流动摊点、饮食店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校园商店依法进行整治,对影响学校环境的流动摊点坚决取缔。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出租屋的检查,彻底排查身份不明人员,消除治安隐患,确保周
边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拓展途径,强化法制教育
1、以课堂为主渠道,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各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加强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积极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防止学龄青少年过早流入社会;要进一步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定期开展法制讲座(每学期上法制课不少于1次),研究探索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的新途径和新措施,增强法制教育工作实效。
2、以活动为主要形式,强化学校德育工作。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平台和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等形式,开设“青少年模拟法庭”、“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拒进网吧”和“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提高法制教育工作实效,从根本上降低在校生犯罪率。
3、以“家长学校”为载体,形成法制教育工作合力。要采用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的形式,广泛开展平安家庭、平安社区创建等系列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社区、家庭,提高家长及社会各界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指导、帮助学校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止重大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各成员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 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学校、幼儿园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要追究镇(街道)和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校长、园长和教育部门的责任;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长期混乱、刑事治安案件频发的,要追究辖区民警、派出所所长的责任。
附件:嘉祥县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附件:
嘉祥县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吕心愿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马 德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江心静 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梁玉桥 县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管理
中心主任
成 员: 刘一勋 县综治办副主任
王遵祥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万银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官明 县教体局副局长
程广轩 县城管局副局长
闫法超 县安监局副局长
欧阳德成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 旭 县交运局副局长
孟 江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孟祥奇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杨德洪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岳跃兰 县工商局副局长
苏加贡 县环保局副局长
张 玲 县国土局副局长
岳增群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舒传强 县气象局副局长
周红宽 县质监局副局长
叶久状 县地震局副局长
张衍旻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杨 阳 团县委副书记
马 森 县文广新局主任科员
刘福忠 县卫计局主任科员
吕尊堂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杨官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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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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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3日印发 |